专家表示,此次资源税上调可能会带动每吨成品铜的成本价格增加近千元。图/CFP
本报讯 (记者 孟斯硕)据《中国财经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上调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这是自我国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第一次大幅度调整这三类矿石的资源税。记者从国税总局获悉,该通知将于近日发布。
其中,铅锌矿一等矿山的矿石,资源税由原来每吨4元调整为每吨20元;铜矿一等矿山矿石由原来每吨1.6元调整到7元;钨矿三等矿山矿石由每吨0.6元提高到9元。
节能减排压力促资源税上调
“这三种矿石都是我国比较稀缺的资源,由于有些矿石开采比较分散,由此造成开发不规范等情况发生。此次调高这三种矿石的资源税,是国家一个比较明显的政策信号,要保护资源和环境,防止上游行业供给过快。”国泰君安证券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林浩祥表示。
就在上周,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曾透露,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为近几年同期最高,高耗能污染行业更是增速发展。中国政府可能在下半年调高资源税,以鼓励能源使用效率;同时亦会继续改革石油产品、天然气和煤炭定价机制,最终实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而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一环,政府将在适当时机征收燃油税和环境税。
据了解,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按此推算,“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均要下降2%。但BP集团7月2日发布的《BP世界能源统计2007》中显示,中国目前能源消耗量已经占世界能源消耗的15%,去年能源消耗增长率超过了8%,减排形势严峻。
对下游企业影响不大
中投证券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李勤分析,此次调整必将增加铜矿、铅锌矿和钨矿的开采成本,总体而言对铅锌和钨矿企业的影响较小,对铜的企业影响则比较大。
他表示,铜矿石资源税上调后,可能会带动每吨成品铜的成本价格增加近千元。但是由于这些开采企业利润比较丰厚,所以这部分成本增加将不会对开采企业的利润造成太多影响。
据了解,矿产开采行业的利润率在60%以上,以江西铜业( 24.05,-0.60,-2.43%)为例,江西铜业每年的利润在50亿到60亿元之间,受资源税影响,成本增加约1亿元左右,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李勤同时指出,目前我国铜年产量约65万吨,但国内需求在380万吨左右,大部分需求还是依靠进口,而目前国际矿产价格整体比较稳定,因此铜矿开采企业的这部分成本增加基本上不会转嫁到下游用铜企业。
从煤炭开始的新一轮资源税调整又有新动作。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决定,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两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称,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十几年来首次调整
此次调整具体标准为:
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20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8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3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0元。
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从1993年开始征收资源税以来,铅锌、铜、钨的资源税标准还没有大幅调整过,其中一段时间还实行过税收优惠。”安信证券行业分析师衡昆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
根据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钨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5元。
多家上市公司将受影响
据记者粗略统计,自2002年到现在为止,伦敦期货锌的价格上涨了将近5倍,铅价上涨6倍多,铜价上涨了5倍多。而相关产品资源税标准却长期在地位徘徊,没有发挥税收调节资源的作用。
“此次上调几种矿产产品的资源税,其中一个目的应该是减缓部分资源产品高价格与资源税低税额之间的矛盾。”衡昆表示,通过调高资源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上述行业产能的过度扩张,促进整个行业的有序发展。
“此次资源税的调整,对包括江西铜业( 24.05,-0.60,-2.43%)、云南铜业( 37.70,-1.22,-3.13%)、驰宏锌锗( 64.97,-2.22,-3.30%)、中金岭南( 30.70,-1.28,-4.00%)在内多家上市公司应该都会有影响,当然具体的评价要进行谨慎的分析才能作出。”衡昆说。
更深层次改革已在酝酿
事实上,新一轮的资源税改革从2004年起已拉开序幕,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相继作了调整。
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但这种调整还仅仅是初步的,更深层次的改革方案已经在酝酿之中。”社科院一位专家表示。
这位专家表示,现行能源税的设计不能反映资源的需求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也没有评估环境资源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而改革思路的应该是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而计税依据也应该由目前单纯从量计征的方法,改为实行根据不同应税品目的特点,分别采取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办法。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也提出,要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
“但毕竟包括资源税改革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会对提高上游产品的价格,进而对全社会商品价格造成一定的上涨压力,所以资源税改革方案肯定会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究竟何时出台,还要拭目以待。”专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