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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交流] 公司不给交综合保险,说是已经在工资里给了.合法吗?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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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 20: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bszy 于 2009-10-1 21:00 编辑

在上海杨浦区一家队日贸易工作.9号谈签合同的事情.老板工资给1700, 其他一切没有,也就是,没有提成,没奖金,就是固定死了一年12月每月1700,其他任何钱都没有,老板很抠门,很小气,注意是固定死了每月1700,一年就是12x1700, 说是1700包含了所有东西在里面,就是说什么保险等都在这1700里面.
      但是如果签合同的话工资填的是1700,那么按一般理解这就是基本工资,保险费应该在这1700之外额外支付,折合的话,月薪又1900左右.所以老板说工资给1700的话,但扣除保险名义上只有1500左右,这么说来工资就很低了...这样算在工资里面合理吗?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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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 10: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合理不合理,全都算在里面,那是税前工资含4金,合理。
不算在里面,那是手取工资,也合理。
既然你老板咬定1700,那就是税前工资,没什么不合理。
只是干部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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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02: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税前税后工资,仅是指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是否已经扣除。
以普通的保险,三金为例,平均月收入2500元的人,每月公司要缴纳1200元保险费,其中925元由公司承担,275元由个人承担。这个275元是要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的,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与公司谈好是否包含在合同工资金额之内。
而据我所知综合保险应该是全额由公司承担的,所以从合同工资金额中扣除这种说法应该是不合理的。
楼主可以去杨浦区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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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3: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合理,其实我研究四金比较多,对于综合保险这种即将被时代淘汰的保险制度不是很了解。
不过如果参照四金的缴纳,缴纳部分包括个人和公司部分。
如果说明是税前工资是可以的,只是工资比较低而已。但是lz这个案例等于把公司缴纳部分也由个人承担。
而如果如ls所说综合保险由公司全额承担,那么lz被剥削得就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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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8: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羽羽,知道的还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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