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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发表于 2005-9-22 0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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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查標準日本語中級第三課(這本台灣兩岸應該是同一種版本吧) 
有介紹到連用中止, 使用連用形中斷句子, 再在後面續完句子, 
 
ex. 基本形   ます形    連用形 
   書く   書きます   書き 
  
用於"並列","對比", "順序", "原因,理由", 
 
書上也提到, て形也表示同樣的意思, 不過連用形給人以書面的鄭重感, 
て形則使人感到口語的平易近人 
 
大概是這樣子吧, 有錯請不吝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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