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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标题想请教各位资深达人!
我是3月30号进的现在公司,由于前家公司的财务办事效率太慢,我的公积金账号到了7月上旬才被转出到新公司。
然后现在公司的财务帮我去交公积金了,因为有前面的这个事情我不放心,所以自己查上海公积金的网站,果然4,5月的
缴费为0, 现在公司才交了6月份的。
然后问题来了,跟现在公司财务沟通后,他答应帮我补缴5月份的公积金,但是4月份的交不了,原因是我是5月份签的合同,
4月份是试用期。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说法,上家公司我才做了1个月人家都帮我交了。怎么这边还有这种规矩?
我打电话给公积金中心,那边说只要3金交了就有了劳动关系,就要帮我交。然后又跟财务沟通,这次又说公司3金是交上个月的,公积金交本月的,按照他的这个说法就是说4月的3金是5月交的,公积金就是5月交5月的。这么说这个公司的新人第一个月都没有公积金,但是别的新人都不是上海,所以问不到。总觉得是在忽悠我。
我决定再跟他沟通一次,实在不行去跟总经理说。
大家有什么锦囊妙计请指导我一下,谢谢了。
最后我觉得交公积金这块,要是自己不查的话,财务2个月3个月不交的话根本没人管的。我觉得劳动者这样太被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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