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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周前为了美,去做了个水晶指甲,第一次去做,在那个家伙的劝说下花了一百二十块大洋做了个什么法式的,就是常见的那种前面贴白的那种,美甲师拿了指甲剪,剪了我原本长长的指甲,又拿个挫子一个劲儿的挫呀,当时我就有点后悔了,指甲上挫了个伤痕脸呜呜,但是为了美呀,一直等到人家给挫好,然后给偶又贴又剪,最后涂了一层粉粉的东东,不知道是什么玩儿意,做了二个小时吧,好了,还不错,-------用我妈一句话说"神经病,好好的花钱买假的指甲,和妖精一样".
这股妖精劲儿本来是按美甲师的说法可以保持一个月到二个月的,可是可能偶天生像男孩子,三个周已经面目全非了.刚才去找人洗掉,因为太厚了,自己可没本事洗.好吧,又掏二十五块,美其名为洗甲费,洗吧.这不也是为了美吗.呜呜
洗听起来简单了,好家伙,先上点什么药水,闷个二十钟,再那个头儿又平又尖的东西给抢下来,晕呀,我大喊痛呀,其实一点也不痛但是很恐怖的,像是凿洞.好不容易四十分钟结束了,一看我的宝贝指甲成了麻子脸了.
人家美甲师又说,小姑娘,指甲会很弱的,做个护甲吧,再加十块就行了.我想不想做哎,但是不做怎么办.指甲上都是划痕.不情愿的做了一次护甲.
总算是回家了,现在看到指甲变得又软又薄.真是心疼,幸好还会长新的.后悔死了.
再用老妈一句话说----活该,找罪受.
劝各位美眉哎.自己的指甲最漂亮.别找罪受了.
小女子今生不做指甲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