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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以下简称A)和她老公(以下简称B)
2006年在日本结婚,那时他们都是留学生,B挺能赚钱的,并且2007年1月生育一小女孩,B是北方人,可能因为这个,他不喜欢那个孩子,并且有了外遇,A很伤心---怀胎10月,但是她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从2007年5月起他们就分开睡了,但是还是在同一个家里,为什么没有马上分开是因为,A怀孕后就休学了,并随着B在日本就职的成功,办理了家族滞在,所以为了签证A必须保持原状。但是B有外遇的证据被A找到了,去年12月,A又把签证转成了留学,现在孩子已经1岁了,前几天B找A谈话,要求离婚,A给我说,如果就这样离的话,B不会承担孩子的任何费用,也不会给A补偿,B也提出了条件,把孩子给他,但是B从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做到爸爸的责任,只是要孩子给自己的妈妈做个交代,A想那样根本不能让孩子得到幸福,现在孩子在国内自己的家里让父母看着,很健康。A现在想在日本办离婚的话,利用那些证据能不能得到慰謝料,并且得到孩子,(这里有个问题,B有工作,A还是留学生)希望大家能出点建议帮帮我的朋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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