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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推荐] 【好书连载】慕容雪村新作 伊甸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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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8 23: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伊甸樱桃(腾讯版)

慕容雪村

幸福取决于要的多少,而不是要到多少。
————题记
第一章    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伕,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 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
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仪一身服饰价值76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18000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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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公分,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 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1800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划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它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万宝龙:Mont 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的3M。品牌创始于  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4810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普通款的圆珠笔售价2300余元,如果买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4000支,如果买面包,可以买3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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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
“知道,当然了。”
“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形,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形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1200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200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1200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
1200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00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120年!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梆梆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2400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1958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21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第三个问题比较抽象,我想到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字:爱。这世界多多少少患有一点道德恐高症,这个字越来越不值钱,但她总还是说过的吧?就在这张床上,她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是说,她只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爱你,我爱你。”漂亮的红发夹一闪一闪地亮。那点亮总是真的吧?我那时相信,现在也愿意相信:是的,她爱我,不是爱一辆汽车;她爱我,在那时,而不是在我失业之后;她爱我,在床上,而不是在盛满荷兰豆和猪肝的冰箱里。
我那时是什么样子?我连个漂亮的红发夹都没戴。我感动了吧?我想是没有,资产阶级才感动呢,我无法说清自己的感受,就像是,还是找个蹩脚的比喻吧,就像是看见了烤鸡腿,忽然之间就有了胃口。
我相信,这年头的爱情都是从胃里来的,甚至是比胃更低的器官。这结论不知道会不会写进21世纪的断代史。这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她爱我像爱肯德基那么多,看见阿一鲍鱼自然就会出轨,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我对她的忠诚像伊犁牛奶那么甜,给我一碗更甜的冰糖燕窝,我肯定也要叛变。这事没什么好稀奇的。
你睡着了?
嗯。
你睡着多久了?
我气鼓鼓的,说我都睡了他妈的几千年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说小气鬼,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当真了?说完蹬了我一脚,一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表情:“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还没说呢,我……,去给我拿一块西瓜来,我饿了!”
你看,我说是从胃里来的吧。我坐起身,看了一会儿迷人的宾利美女,被她迷得阵阵头晕。我顶着头晕来到客厅,打开新飞冰箱,看见了西瓜的残骸,水的尸体,青菜的尸体,还有一条鱼的尸体。这鱼凉得都结冰了,它老婆总该嫁过几百次了吧?这真让人伤感。我切着伤感的西瓜,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真的睡了几千年一样,我一觉醒来,不明所以,而我的老婆还站在冰箱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变凉。我对她说:亲爱的,别急猴猴的,我还没死呢。
如果我真能睡那么久就好了。我端着西瓜走进卧室,慢慢地想:现在还是公元前四百年,我就是那个讨厌的丈夫,我还没死,但我正在死,我死时心有不甘,满怀绝望,一边死一边望着你。

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400张优质牛皮,约合15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
宾利728加长版售价888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1188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17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17000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4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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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迪奥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这么说吧,你听他上课,每三分钟至少可以学到一个美国、两个欧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为巴黎就在他家后院。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20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36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12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我在里面呆了一分半钟,共打了九个喷嚏,一直没敢睁眼,心里不停赞叹着人类的生存能力。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至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瞭阵”,瞭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220伏的电一分钟能抖100下,那我表哥就是被110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我女朋友也怪,平日里那么神圣贞洁高不可攀,一旦听说隔壁住了个香港脚,眨眨眼就变成了叶子楣,缠着我不停地要,要到我想逃,频次和强度都有大幅提高,连嗓音都变了,啊啊啊的,又高又尖,稠得粘住苍蝇。我表面高兴,心里却像是装了个菠萝,疙疙瘩瘩的,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另外,恕我无知,我实在没想到表哥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说我们又不是公务员,费那个钱干吗?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我连着吹了几天鼻孔,吹得一身酸软,心想既然表哥负责买菜,我就不用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所以说,女朋友太过痴情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电视肯定是被我表哥摸过了,一个劲儿地放广告,看得人心里臭哄哄的。我越看越无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到我的声音愣了一下,我急忙解释:“你给过我一支笔,还开车送过我两次……”他哦了一声,说是你啊,我还以为你又把我的电话弄丢了呢,好像有点不大高兴,然后问我:“你找我什么事?”我说没事没事,突然灵机一动,信口胡诌起来:“我爸昨天开车出事了,我想提醒你一下,最近天热,人容易烦躁,你开车也要多加小心。”说得自己都感觉无耻,赶紧给自己找理由,想我不过是没话找话,哪有那么灵验?再说我爸开了几十年的车,除了擦挂也没出过大事。
电话那边一下子静了下来。他问我:“你爸没受伤吧?你是不是要用钱?”我心思飞转,想我当然要用钱,不过肯定不是给我爸借医疗费,这说起来太难听了。在心里冲着自己吐了一阵口水,表面上却装出轻松的样子,说就一点轻伤,没什么事,我只是提醒提醒你。他又哦了一声,说没事就好,我现在正忙着,有空再跟你联系吧。然后无声无息地挂了机。
看了一眼通话时间,总共还不到一分钟,我脸蛋红扑扑的,想这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热情?还说我像他,真是白像了。在屋里蹓达了一圈,心里空落落的,想人和人之间,唉,还是有差距的,一个有钱人,一个穷光蛋,根本就不是一个阶级,有什么可说的?我还是别做梦了。想得脸红如漆,感觉自己真是不值钱,白一厢情愿了,狼没套着,连爹都搭了进去。
他们回来了。买了鸡,买了肉,还有一条丰满的石斑鱼,我女朋友从一进门就嘎嘎地笑,笑个没完,像一个炒得过分的开心果,说你猜表哥炒股赚了多少?我说多少,她又把全部手指伸了出来,说十三万,整整十三万哪!我暗自佩服,想她的手指头真厉害,见风就长,前两天还十二根呢。正嘟囔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得意洋洋地冲我炫耀,“看,表哥送我的,毒药!”我想了想,说对,咱们家最近闹耗子,是该买点毒药治治了。她白我一眼,断定我就是耗子的直系亲属,然后给我上课:“你知道毒药是什么?香水!迪奥香水!知道迪奥吗你?法国名牌!”好像她自己也是什么不得了的法国名牌一样。
他们在厨房洗菜,我闲得良心不安,凑过去想帮忙,被我女朋友一把推了出来,说歇着吧你,洗又洗不干净。我笑笑退出来,拿着那瓶800多块钱的毒药,听他们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地说话,远远地闻到了法国的香味,香得我有点忧郁。
吃完饭坐在沙发上闲扯,表哥两脚对搓,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投资计划,说也奇怪,他赚钱之后,脚好像也不那么臭了,白白胖胖的,饱经沧桑的脚皮噼啪落地,让人莫名感动。我女朋友冲完凉,往身上喷了至少半斤毒药,威风凛凛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嗅自己的腋窝,我想她一定恨自己的腋窝太少,要是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啊。我说过,她身材不错,双腿修长如养生堂牛肉棒(这个字在21世纪的字典里读“邦”),皮肤白滑如海王牛初乳,屁股长得也比较科学,如果单看背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不过这睡裙,这件短得遮不住科学的睡裙,买来至少有一百年了吧,她可从来没穿过,真不知道今天是撞了什么邪了。听我们谈得热乎,她也不去睡觉了,一臀部坐在中间,手拄下巴,聚精会神地听我表哥演讲,投资家表哥正亲切地谈论着他在华尔街的几个亲戚,巴菲特啊,索罗斯啊,等等,谈论了四十分钟,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们缺心眼儿,而聪明人只有他自己。我女朋友频频点头,不停赞叹,每隔一分钟抬一次手,以便显摆她的法国胳肢窝。我看着看着,不觉出了神,在他们的背影里慢慢飘离地面,在空中无声无息地飞,借着大光明牌吊灯蓝幽幽的光,我发现下面的自己又矮又小,像一只卑鄙的爬虫。而爬虫心里的那只菠萝,已经越长越大,现在是一片浩瀚的菠萝的海。

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法国品牌,华丽女装的代名词。创始于1946年,产品除高级女装、高级成衣以外,还有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内衣、化妆品、珠宝及鞋等。2004年戛纳电影节上,香港女星陈慧琳身着CD晚装,仅饰物的价格就接近两百万港币。辣妹维多利亚曾为其夫贝克汉姆向该公司订制过一瓶Clive Christian香水,价格高达三万英镑,合人民币近40万元,如果将这瓶香水换成桶装纯净水,可以换40000桶,用以买家庭用水,可以买12万立方米,够一个三口之家用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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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伯百利
我们把房子卖了,也去炒股好不好?
不好。房子卖了你住哪?钻水泥管子?
那你跟表哥借几万,也跟着炒好不好?
不好。他的钱都是借的,我怎么开得了口?要借你去借。
那我们——
“不好!”我把她拦腰打断,翻了个粗鲁凌厉的身,伸手把灯按灭,“睡觉!”
她狠狠掐了我一把,在黑影里吱吱地磨牙。我刚刚落回地面,大脑皮层还在滋滋散热,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从磨牙声想到耗子,从耗子想到毒药,然后归纳了一下,想到了世间那些昂贵的名牌,忍不住叹了一声,想我为什么就不是名牌?她一直没说话,听见我叹气,不知触动了哪根筋,伸手又掐了我一把,掐得我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我们认识不久就躺到了一张床上,也说不清楚是谁先勾引谁的,这年头的爱情好像都不大经得起推敲,即使有,也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爱情。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前些日子我们吵架,她给我算了这么一笔账:我们在一起三年有余,以每周一次计,她一共向我交了150次货,以每次200元计,我一共欠她三万块。这真够冤的,冤大头的冤:一是价格比较离谱,萝卜就应该当萝卜卖,不能跟人家牛肉攀比;二来我是大宗批发,理应给我打个折。想想真是后怕,如果这帐在六十岁的时候算,那我可真要破产了。所以我一直觉得爱情这东西靠不大住,经济学发展到如此高度,哪还有什么真爱?早算账算死了。与其说love,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love就是up。后面这个词儿是她教我的,那天我们在酒吧喝酒,就是她戴着漂亮红发夹的那天。一瓶喜力下肚,此人眼神开始粘稠;两瓶喜力下肚,她就讲开了意大利语;等喝完第四瓶,我发现她连北都找不着了,摸着我的膝盖问:“你……约我出来,打的什么鬼主意?”我彼时年少皮薄,放不开,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大堆,大意是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让友谊之光伴你我走过漫漫长途之类,反正是挺酸挺拽的一段话。她撇撇嘴直奔命门:“少跟我酸,说,你是不是想up我?”我一直以为up是个介词,没想到介词都能使得这么生猛,一下子给震住了,半天才缓过神来,深沉地回答:“其实up up也不是什么坏事,对不对?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她在空中一圈一圈地摇她的头,说那不行,那不行,“no love,no up.”我还以为遇到21世纪的最后一个烈女了呢,后来才知道她是要收费。Up完之后,她对我说:“我跟你在一起就是让你疼的。”我听了心里麻酥酥的,还以为这就是爱情呢,后来才知道没爱情什么事,原来她只是想掐我。
隔壁表哥又开始喃喃自语,我迷迷糊糊地听着,慢慢进入了半昏迷状态,她又把一条鬼鬼祟祟的腿搭了过来。
“天这么热。”我嘟嘟囔囔地推了回去,她嗯了一声,鼻音悠长,直拖到公元元年,听得我肝颤肺硬,忍不住发了一句牢骚,说我还欠你三万多呢,她嘻嘻地笑,喘着气说可以打折。我说打折也不行,你得倒贴。她说那就倒贴。我在黑暗里冷冷地笑了一下,笑到零下十度,一把将她拖了过来,手脚发力,像修闹钟一样摆弄得她铃铃直响,不惟隔壁表哥,估计连尼加拉瓜的总统都能听到。维修完了,她起身梳洗,我躺在那里喘了几口粗气,心情突然烦躁起来,有股子邪火嘭嘭地往外冲,忍不住骂了一句娘,不过,阿弥陀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骂的是谁的娘。
没想到事情真就那么邪,过了一周,我妈给我打电话,哭得泣不成声,说我爸在高速公路上撞了车,躺在医院里一天一夜,一直人事不省,让我赶快赶快回家。我脑袋嗡的一声,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一下子僵在了那里。我妈哭得气都喘不匀了:“你快点吧……回来晚了,最后一面啊……”
我慢慢地放下电话,心里想:我刚刚找到的工作,连试用期都没过,这下又完了。然后一点点想起了爸爸,他今年54了吧?明年就该退休了。表哥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我愣愣地盯着他,感觉声音不像是从自己的腔子里发出来的,说我爸……我爸大概快死了。说完慢慢地坐到沙发上,心里也不怎么难过,只是闷乎乎的,像堵了块又粘又厚的肉。表哥拍拍我的肩,嘴张了两下,不过什么也没说。我咬着嘴唇,使劲地想着爸爸的样子,想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眉毛,可越想越觉得不像他,一片模糊,只有多年前的一个细节还算清晰:那是我第一年上大学时的情景,他到火车站送我,手里提着一袋红富士苹果,笑呵呵地对我说:“拿着吧,啊,拿着吧,啊。”
身边轰轰地响了起来,那是我女朋友在收拾行李,表哥回房呆了一会儿,拿了厚厚的一摞钱出来,我推开他的手,使劲地摇头,心里糊涂得无法形容。我女朋友把我叫进屋里,问我要不要带套西装,我迷迷糊糊地说:“带吧,不用了,好吧。”然后直直地盯着她,一个念头忽闪忽闪地冒着,顺嘴就溜了出来,我问她:“你这么急着催我走,有什么目的吧?”
她十分困惑,说你说什么?
我居然笑了起来,心头混混沌沌的,像未开辟的洪蒙,她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摇摇头,说没事,大家都没事。然后提起包来就往外走。
表哥一路都在安慰我,我低头不语,心里那个邪恶的念头越跳越快,几次差点脱口而出,都被我死死憋了回去。终于到机场了,他帮我买机票、买机场建设费,风风火火地拉我去排队,后来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那时就像鬼附身了似的,既不伤心,也不难过,甚至没怎么挂念爸爸,心里反反复复地只想着一件事:我走后,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对不起我?想得一头虚汗。表哥也不安慰我了,站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忽然眼睛一亮,捅捅我,说看,那条裤子。我扭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矮矮胖胖的家伙,长得跟港商似的,一身花里唿哨的行头,最显眼的就是一条风骚的大方格裤子。我心里乱糟糟的,也没细想裤子和我爸是什么关系,顺嘴问了一句:“什么裤子?”表哥眨眨眼告诉我:“Burberry,伯百利,名牌,值很多钱!”那家伙大概是听到了,冲我们点点头,两手叉腰,得意地把屁股又撅高了几公分,表哥羡慕地仰望着,好像他看到的已经不仅是一个屁股,而是天下所有屁股的典范,是一个抽象的屁股、一个后现代的屁股、一个形而上学的屁股、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无限大于屁股本身的屁股,同时还是屁股主义的法定代表人。我嘎嘎地笑起来,想陶渊明说得真是对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现在连亲戚都不余悲了,我爸眼看着就要死了,他还在那惦记别人的屁股。
要进安检了,我终于鼓足勇气,叫了一声表哥,说能不能今天就搬走。他一愣,摸了摸我的额头,说你不是急糊涂了吧,我搬走住哪里?再说要搬也不用这么急啊。我想干脆就狠到底,又笑了一下,自己都能感觉到狰狞,说你住哪里我管不着,反正不能住我家里。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安检门,感觉后脑勺被他盯得滋滋发烫。
我爸死了。从他咽气,到遗体告别,再到推进焚尸炉,我一滴眼泪都没掉。我老觉着他不是我爸,他搽了粉,涂了口红,眼睛紧紧闭着,显得又冷漠又英俊,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这还是我爸吗?就算他是我爸,我又为什么要哭?我从没在意过他,更没想到他居然还会死。每次给他打电话,除了要钱还是要钱。我真的爱他吗?只是因为他给过我钱?
我妈坐在地上啊啊地哭,我扶起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是的,他是我的爸爸,但爸爸不过是这么一种人:与其说你爱他,不如说你认识他;与其说你认识他,不如说你跟他在一起住了20年。现在这个跟我一起住了20年的人死了,我真的应该伤心?这又是为什么呢?亲戚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我看着他们慢慢地想:也许我真的该哭一哭了,因为,他再也不能给我钱了。
抚恤金一万六,他厂里的同事又另外凑了几千块。这就是死亡的价格。他活着的时候一个月值一千八,他死了只值十个月。我拿着那笔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心里想,我的父亲多么便宜啊,开了一辈子车,最后只值一个轮胎价。而我呢,我死的时候能卖多少钱?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睡,翻着爸爸的照片,来来回回地想那个电话,如果我不咒他,他还会不会死?还有那个人,他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会凭白无故地打那个电话?我说:我爸出车祸了,他就真的出车祸了,如果我让他活过来呢?这时窗外响起了沙沙的雨声,我漫不经心地听着,看见照片里的爸爸慢慢伸出了手,手越伸越长,横过午夜三点,终于无声地伸到了我的脸上。
一只横过午夜三点的手,不揭示任何秘密,但终于让我无声地哭了起来。

回程的火车上,我又想起了那个人,我总觉得他跟我爸的死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应该恨他。我咬着牙,鼓着气,在心里反反复复地骂他,用所有我能想到的恶毒语言。但骂到最后,我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恨他,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有一辆1200万的宾利。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心情很奇怪,有点心酸,还有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算兴奋吧,我想:是的,现在我爸爸死了,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说那句话了。
“是你啊,”他说,“有什么事?”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哽咽着说:“我爸爸出车祸死了……”
他没说话。
我继续哭着说:“你以后……你以后开车一定要小心……”

伯百利:Burberry,又译作博柏利、芭宝莉,英伦式优雅的典型代表,在中国的高尔夫球场上、高尚人士的酒会中,随处可见其经典的条纹/方格标记。品牌创始于1856 年,产品包括服装、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及鞋等。分别于1955年和1989年两次获得英国王室授予的“皇家御用保证”徽章。
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式羊毛大衣售价约两万元,带有伯百利经典标志的雨伞售价约1200元,一件专为宠物狗制作的狗夹克售价2995元,根据导购小姐的介绍,一只名犬一冬天至少需要四件这样的狗夹克,因为———“您的爱犬总要换洗呀!”
四件是11980元,相当于400个失学儿童一年的学费,相当于一个中国农民一生的穿着,但现在,只是一条狗一冬天的服装费。
问题在于:如何让一条狗领会英伦式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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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劳力士
从气质上说,中国诗歌大致可以分为三派:
一、腰疼派;
二、*他妈派;
三、我爱李寡妇派。
腰疼派以杜甫为代表,最大的特色就是忧国忧民,看谁都觉着可怜,唯独拿自己不当人;*他妈派的代表是四川好汉李白,一个不合作主义者,三天两头被炒鱿鱼,每每对着老板骂娘:“棰子哦,老子不干了!”这话翻译成文言就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爱李寡妇派包括婉约词和李商隐,琼瑶的玩艺儿太烂,否则她也可以算一个。这一派都是闲人,吃什么屙什么,靠睾丸素过活,没事就嘬着牙花子念叨爱情,一年四季思春,不过那时候空气质量还不像现在这么差,偶尔发发闷骚也有益身心健康,只是看起来有点缺心眼儿。
现在是21世纪,在我看来,21世纪就像后蜀孟昶那个镶满七彩宝石的马桶,外面挺漂亮的,还会发光,只是里面臭得不太像话。哪个圣人愿意生在马桶里呢?耶稣够草根的了,也只选了个马槽。可以想象,如果杜甫这个患风湿病的老头儿活到今天,他一定不会再去写什么劳什子的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符合房地产行业的规则。21世纪的杜甫们大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房子一定要贵得买不起那才是房子,所以毛笔一扔,袖子一卷,跟着温州炒房团跑了。*他妈派就可怜了,我们公司原来有个小伙子,跟李白一个德性,一点不顺心就要辞职,结果辞来辞去,连买包方便面都得找人融资。至于婉约派,这么说吧,别看我现在挺胖,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婉约派,也曾挚爱过李寡妇,只不过现在这世道,咳,李寡妇都成女权主义者了,一天比一天开放,嫁人只嫁月抛型,有男人的时候使狠用男人,没男人的时候恨不能拿下半身蹭树,谁给她钱她就向谁绽放,实在是伤透了我婉约的心。
现在是21世纪,被桔子占领的世纪。人们追随着非凡的河南人,掀翻山脉,刨掉草皮,砍光树木,在地球表面糊上一层层的水泥,用毒气、污水和避孕套建起一个美丽的新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诗,没有诗。

从火车站出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辆宾利,它停在一个禁止停车的位置,旁边还有两个毕恭毕敬的警察。想不到警察也有怕的人。我慢慢地走过去,这时我女朋友远远地对我招手,我假装没看见,轻轻地敲了敲车窗,他开门出来,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也不知是怎么搞的,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滚了下来,那两个警察奇怪地看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安慰道:“节哀顺便,节哀顺便,上车吧。”
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伤心过,也没想起过我爸爸。这说明人类的悲伤不过是个会计科目,归经济学家管,如果死了爸爸能中******,那么可以肯定,这世上至少有一半人会诅咒他爸爸死,另外一半不那么差劲,他们会苦口婆心地讲******的重要性,直到他爸爸自觉自愿上吊跳井。当然,奇迹总是有的,说不定也有那么一两个怪物不希望他爸爸死,那他爸爸准是李嘉诚。
他请我和女朋友吃饭、喝茶,我就一直哭丧着脸,天知道我哪来的表演天分。大概是为了安慰我吧,他慢条斯里地讲起了各种典故,开始都是跟爸爸有关的:林肯的爸爸病危,想见儿子一面,他居然一直都不肯回家,说见面也是痛苦;庄周死后,他儿子拿着铜盆当锣敲,说他爸爸终于看见了纯粹理性,把盆都敲漏了。我耳朵听着,眼睛望着窗外那辆价值1200万的宾利,心里有个东西不停地跳,差一点就笑了起来,好容易才把那股劲憋了回去,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挤出了两滴眼泪,就是闷骚派经常说的那样:“他怔怔地流下了泪。”他拍拍我的手,换了个话题,跟我讲起了社会学,下面这些话就出自他的语录:
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你说他是骗子;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再开张发票,那就成了商业。
这世界有三种谎言最可恶:广告、广告,以及广告。
如果牙膏的目标是没有蛀牙,他就应该白送给你用。
物有所值就是那些不做广告的东西,大米五毛钱一碗,猪肉五块钱一斤。
市场经济就是掩耳盗铃,卖价一百块的东西,你明明知道它只值一块钱,还是要买。
全国牙防组、中华营养学会都是些什么单位?有几个人?
骗中国人最简单了,在地上捡泡狗屎,只要你敢说它是用美国技术屙出来的,再给它起个洋名,保准能卖个好价钱。
“阿琉达希卡”是什么?一种化妆品。这个词什么意思?没意思。
这世界骗来骗去的,骗子都被骗子骗了。
中国的股评家都是好人啊,拿着庄家的工资冒充散户的亲戚。
骗人不是罪恶,骗不成才是。

回家的时候下了点雨,他把车停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我,又一次问起了那个老问题:“你说咱们俩是不是挺像的?我父亲也是很早就去世了。”
我说:“挺像的,挺像的。”
“我说的不是长相,”他说,“是心里的。”
我说:“心里的,心里的。”
他挥挥手开走了,我咧开嘴,慢慢地开始笑,从门口笑到楼口,从楼下笑到楼上,从客厅笑到卧室,直笑到晚间新闻,我女朋友有点发毛:“你怎么了?傻笑什么呀?是不是你爸爸根本没死啊?”
我闭上嘴,拿起遥控器换了个频道,那是一档爱国教育节目,主持人说:“中国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文明……”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司机?
“那还不简单?”她说,“你看看他手上那块表!”
“什么表?”
“劳力士!”她惆怅地说,“我也没看出来是哪一款劳力士,不过……总要几十万吧,啊呀,如果我能有那么一块……”
我静静地看着她,发现她慢慢地变成了一块巨大的劳力士,钻石为刻度,黄金为指针,走着,跳着,嘀嘀答答地响着,一点点指向遥远的无名之处。

你说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她问。
我没说话。
她抱住我的肩膀,“他不是说这两天还要找你吗?你跟他说说,让我到他公司里去吧,我们那个破老板又丑又小气,还老想吃我豆腐。”
我闭眼装睡,感觉她的目光严严实实地扣在我脸上,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轻轻地躺在我身边,我睁开眼,一片漆黑中看见她正定定地望着我,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是面无表情。
一张在黑夜里隐隐闪现的脸,像是什么都没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不过醒来一个都没记住。大概是五点多种吧,凌晨五点是一天中最危险的时刻,外面隐隐约约传来走动声、说话声,还有远远的汽车开动的声音,我想着自己的前半生,忽然伤感起来,拍拍她的肩膀问了一句:“我们认识多久了?”
“三年多吧。”她迷迷糊糊地说。
屋里还是很黑,我闭上眼,看见那三年多轻飘飘地飞起来,没有重量,没有声音,就像一张无字的纸。她一点点地醒了,嘟嘟囔囔地说:“其实你挺好的,挺好的,你啊,你知道不知道?昨天,你啊,看见你那样,我觉得你,挺可怜的……”我轻轻地笑了一下,她好像又睡了过去,过了不知道有多久,她慢慢坐起来,一边划拉衣服一边摸我的脸:“不过,你要是能发财该多好啊,你要发了财,我也不用天天这么早起了。”
我习惯性地伸出手,帮她扣背后乱七八糟的扣子,信口回答:“发财?唉,卖了你还差不多。”
“那一定要帮我找个有钱的主儿,”她拖拖拉拉地起身,出门前又补充了一句:“最好是开宾利的。”
我笑笑,抱着枕头靠在床边,看见她一点点变成了那辆宾利,1200万的宾利,闪亮的外壳,胡桃木的心,她轻巧地发动,低鸣着,颤动着,从卧室驶进厕所,从厕所驶出家门,然后轻盈地、优雅而豪迈地驶进21世纪日出前的阴影里……

劳力士:Rolex,瑞士钟表业的经典品牌,创始于1908年,以庄重,实用,不显浮华的风格广受成功人士喜爱,美国球星奥尼尔曾一次送给队友们24块,香港特首董建华腕上也是一款端庄典雅的劳力士钢表。
小甜甜布兰妮曾为其夫购买过一块价值65000英镑的劳力士手表,合人民币约80万元。越南末代皇帝保大戴过的劳力士金表,在日内瓦拍卖会上曾拍到34万2000瑞士法郎,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格林威治Ⅱ型蚝式表是第一块登上珠峰的手表,算是该品牌的入门级产口,售价39300元,如果买国产中档手表,可以买400余块,买尿素,可以买2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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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罗特斯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巫骑着笤帚在天上飞,她侠肝义胆,神通广大,从远古飞到未来,从地球飞到月球,干的全是劫富济贫的买卖。她每年到人间出差一次,你如果遇见她,只要能在她消失之前念完那个咒语,她就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的愿望是当个上等人。按政治书上的说法,统治这国家不是别人,正是我这个无产阶级,我领导富农、地主、资本家和一切有钱的坏蛋,这要是真的该多好啊,事实上这些坏蛋全骑在我的脖子上,我拿他们当偶像,他们拿我当罐头。我贵为一国之尊,却只有一颗渴望被腐蚀的心,天天想着被坏蛋们拖下水,像个公务员一样,被钱反复砸晕,被美女一次次拖下苦海……
我对着全世界的笤帚练习那个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而在我的头顶,那个女巫骑着笤帚飞啊飞,从远古飞到未来,从地球飞到月球,裤裆都磨穿了也不肯看我一眼。
于是我对自己说:这一生已经输了,等来世再做上诉吧。loser只能过loser的生活,……,找工作去吧。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寄了46封信,面试了一万多次,终于有一份工作被我逮到了。在一家服装公司当人事经理,算是村长级的高干,手下管六个没钱的坏蛋,试用期工资四千多,如果脸皮厚一点,勉强也可以冒充白领。其实白领是这么一种东西:民工当他们是大款,大款当他们是垃圾,而捡垃圾的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要是按我女朋友的计算方法,4000元相当于800斤猪肉,一吨半大米,满满一屋子萝卜,所以我应该美滋滋的。不过领导那么多萝卜有什么可滋的?又不是领导富农。想想那辆宾利吧,一个代步的工具,我得不吃不喝地干上300年,300年是什么概念?他妈的,300年前美国人还在树上呢。
我女朋友最近一直比较苦恼,一是脸上长了几颗粉刺,这说明她的生活品质不高;二是工作不顺心,几次要求加薪都没被批准,这是她生活品质不高的原因。人穷志气大,钱少想法多,不苦恼才怪呢。每天回家来,她都要向我投诉几遍他们的老板,说那个该死的潮州佬,不但长得像猪,而且根本就是一头猪(这说明有些猪并不是猪),这头猪不但鸡贼狗气、吝啬抠门儿,还是一头下流之极的猪,据说背地里老是对她动手动脚的。这真令人愤慨,一个老板、一个资产阶级,怎么就这点品位?我扼腕叹息,喷着唾沫星子跟她一起抨击,她更来劲了,此人最近看多了好莱坞的垃圾电影,深受蹩脚英文之害:
“我要再不辞工啊,非被他那个了不可,我说的可是——那个!”
“嗯,”我点头,“不能被他随便那个,得跟他收钱。”
她伸出手,又让我疼了一下:“跟你说正事呢,你怎么总嘻皮赖脸的?我说的可是——正事!”
“好好,说正事,说正事。”
“你说我换份工作好不好?在这个破公司呆着,一点前途都没有。我说的可是——前途!”
“那就换吧,改天我陪你去人才市场。”
“不是,”她脸红了,“你跟那个朋友说说,让我去他公司好不好?我工资高了,对我们都好,对不对?我说的可是——我们!”
其实每个人在说“我们”的时候,强调的都是“我”。当官的口口声声要为民造福,一天说八百遍“我们”,背过身照样大把大把往自己兜里搂钱,“我们”盛行的时候,“我”只是一个虚词。另外,她工资高了我有什么好处?如果她月入十万,那我可就真要靠边站了,“我”字飞走,过上了幸福生活,“们”就可怜了,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一扇门,我说的可是——我、门!
她说:“你那么看着我是什么意思?不答应就不答应呗,贼头贼脑的。本来我还想让你去帮我出口气呢,找几个人,把我们那个破老板修理一顿,看看你那副鬼样子!我说的可是——,唉,算了。”
不孚众望的21世纪果然还有最后一个烈女,这真让人高兴。不过我上哪儿找那么多人去?真有那么多人听命于我,我就用不着打人了,去抢银行、砸金店、绑票不是更好?这城市有钱人多了,随便绑上一个俩的,刀架在脖子上还怕他不给钱?等钱到了手,我也不放人了,直接杀了埋了,或者绑块石头沉到海里,干净利落,还省得留下线索。
天气真热,额头上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一阵风吹来,我忍不住轻轻地抖了抖。

爸爸死后,我和那个人见了两次,第一次他开宾利戴劳力士,第二次不光没带表,连车都没开,说是他们老板自己开出去了。既然他只是个司机,那我就应该大方点,所以打车我买单,吃饭我买单,喝茶也是我买单,他有点不好意思,说怎么能老让你花钱,这次该我了。我斩钉截铁地夺过他的钱包,说了一句十分富有哲理的话,引得他不住点头:“钱,咳,钱是这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你计较它干什么?”然后评价他的钱包,“我在地摊上见过这个,卖六十多块。”他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很大,很巨大,说看来我是被坑了,早知道就跟他们多砍砍价了。

我们讨论国内时局,我吹牛吹得煞有介事,好像政治局是我开的;谈伊拉克战争,我就对他分析美军和共和国卫队的布防、装备、战斗指数,好像萨达姆是我舅舅。他一直笑吟吟的,听我滔滔不绝地议论,偶尔插一两句话,总是显得高深莫测。
“民主敌不过惯性。”他说。
“如果美国总统十年一选,世界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说。
他学问不少,喝茶时跟我谈起不少典故,说茶叫叶嘉先生,其实就是把“嘉叶”两字倒过来说,还背了一句诗,“寄厚味于淡泊”什么的,然后又说酒,好酒叫青州从事,劣酒叫平原督邮,还给我讲小亚细亚的人怎么酿酒,美洲的什么人怎么酿酒,最后一口气列举了十几个酒鬼:李白能喝一斗,刘伶至少三斤,李清照只喝女儿红,海明威喜欢威士忌,菲利普•拉金把耳朵都喝聋了……,我插不上话,干巴巴地点着头,心想还以为我是一肚子学问呢,看来我这一肚子不如人家那一肚子。这时一个穿黑黄格子衬衫的家伙摇摇摆摆从窗外走过,我眼睛一亮,忍不住赞叹起来,说哇,Burberry!他一下子闭上了嘴,愣愣地看着我,忽然问了一句:“你怎么,怎么会关心这个?”
我悔得像个求饶的神父,结结巴巴地解释,说我多么清贫,多么清高,不光穿不起名牌,而且压根就看不起名牌,《可兰经》是怎么说的?“华美袍服奴役人”,一身名牌,不过是名牌的俘虏罢了。他半信半疑地看我一眼,仰面朝天,慢慢地讲起了故事:
“这些年我听说了不少事。嗯……希腊船王有艘游艇叫‘克里斯蒂娜’号,这船上蒙凳子用的皮,你知道是什么皮?”
我闭着眼瞎猜,从鳄鱼猜到熊猫,从老虎猜到犀牛,他一直摇头,最后公布答案:“想不到吧?是鲸鱼的阴茎的包皮。”
“天啊,这么一把凳子得值多少钱啊?”
他摇摇头没理我,继续往下讲,“八万八一条的毛巾,五十五万一颗的荔枝,九十八万一双的靴子,两百多万一条的北极蓝狐披肩,有个品牌叫罗特斯,它的一副眼镜值五十万欧元,这些都是给人吃的用的……在美国总统就职典礼上,陪布什吃顿饭要25万美元;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光在鞋上花的钱就超过三千万人民币,她的鞋柜里有三千多双名鞋;还有,2000年美国有个叫温斯顿的人设计了一条内裤,上面镶满了珠宝钻石,价值1500万美元,合人民币一亿两千多万,”他慢悠悠地说,“那一年,中国农民的年均收入不超过2500元,这么一条内裤足够一个中国农民干上四万八千年。”他笑了起来,“四万八千年啊,也就是说,八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现在,也买不下一条内裤。”
我渐渐地出了神,看见那条光辉灿烂的内裤慢慢飞过头顶,遮天蔽日,万籁无声。一起飞起的还有那个屁股,它耀眼夺目,贴天而飞,神圣而又庄严,在天空中构成一道永恒的云翳。
大洋彼岸的一个屁股,越过你生生世世的价值。
我连连叹气,心想他怎么不说自己呢,他也有1200万的车,足够一个中国农民干上四千八百年,那时还是他妈的母系氏族呢,只有舅舅没有爸爸。我说:“这世界真是疯了。”
“疯了,”他嘟嘟囔囔地说,神情慢慢萎靡起来,像是被人一点点抽干了血,过了半天才缓过神来,说你呢,你最近怎么样?
这才是主题呢,我酝酿好久了。开始给他讲我死去的爸爸,走的全是煽情路线,他生前怎么疼我,怎么去车站送我,死时连套像样的西装都没有,说到这里我的心真的疼了一下,作势要抹眼睛。他拍拍我的手,说唉,浮生悲欢皆是梦,人间难辞父母恩啊,这世上,没有什么比父母恩情更重的了。我点头附和,跟他讲我离家时发的誓,一定要把我妈接过来,一定要让她安享晚年,等等。他微笑不语,突然问我:“你在公司是搞人事管理的?”
真上路!我心中狂喜,顺着杆儿吹牛,说自己胸中有经纶,满肚皮都是书,先吹理论,松下幸之助的“经营人”理论,冒顿的“将人当成产品”理论;然后吹能力,我多么能干啊,只要有机会,哼,给个公司我就能整成美国微软,至不济也得是可口可乐,要是搞成跟联想、海尔一样,我宁愿引咎自杀;最后吹业绩,在过去的那些岁月里,我曾经治活过多少个老板,挽救过多少个公司,还有钱,我帮老板省了多少钱啊,电话费、差旅费……,从来不给员工办社会保险,因工负伤的工人敲诈老板,我是如何下的说辞,用了多少个三十六计,最后把他说得仓皇而逃,等等。他开始还挺感兴趣,后来就有点心不在焉,打了个哈欠,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我心想是不是说错话了,心里十分惶恐。他倒没表露出什么,拿着一支烟不停地嗅,不过一直没舍得点。
车来了,我帮他开车门,他笑得眼睛都眯上了,说这可是我的工作啊,怎么被你抢着干了?然后隔着车窗对我说:“你小子,嘿,可真像二十年前的我。”
哦,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罗特斯:Lotos,全球最贵的眼镜供应商,品牌创始于1872年,产品包括手表、眼镜和珠宝等。该公司的眼镜全部由手工制作,一般只为订单生产。最贵的一副眼镜上镶了44颗钻石,售价约50万欧元,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买主为瑞士的一名女士。除此之外,还有售价约10万、20万欧元不等的高价眼镜。
在北京一家眼镜店的柜台上,该公司的产品极受欢迎,最便宜的一副眼镜标价35000元,相当于30台24寸国产彩电,如果买成猪肉,可以买70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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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卡地亚
十年前到处都是机会。借个几十万,炒股能发财,炒地皮也能发财,实在不行,跟人搭伙走私,只要船能安全回来,几十万眨眨眼就变成几百万。可惜啊,我生不逢时,没赶上好机会。
他表示反对,神情淡淡的,说机会永远都那么多,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他很少正眼看人,像害羞似的,飞快地扫一眼就过去了。在一起坐着,他好像总在想什么事情,我滔滔不绝地讲半天,他一点反应都没有,有时会突然抬起头来,一脸迷惘地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滔滔不绝地重复一遍,他好像又睡着了。

交易会开幕那天,我和女朋友在外面等车,远远地看见他带了五六个人走了进去,那几个人全部油头粉面,西装革履,只有他穿得最随便,皱着眉头走在最前面,脸上忧忧郁郁的,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兴。

还有一次,我和三个同事在海边喝酒,那天刚发了工资,每个人都很大方,争着买酒,一共喝了四十几瓶蓝带,最后我不行了,钻到树后狂吐一气,吐完后擦擦嘴,看见他就在几十米开外,身后跟了一群黑衣人,像开追悼会一样,人人神情肃穆,一言不发。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灯光闪闪烁烁地照着,他那么瘦,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走。
算我喝醉了眼花吧,但他为什么要在凌晨两点,一个人站在海边哭?

过生日那天,我把家里彻底打扫了一遍,买了鸡,买了鱼,还有好几种熟食,然后给他打电话,说你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饭,我今天过生日。他迟疑了一下,说都有谁啊,我说就你、我、我女朋友,他又迟疑了一下,说要不然我请你们吃,我知道有家酒楼菜做得不错。我坚持要在家里吃,说咱们工资都不高,费那个钱干吗,再说我把菜都买好了。
交往这么久,我总结出两件他喜欢听的事:第一,承认他是个司机,收入不高;第二,谈论我的家庭,我多么孝顺,我爸我妈多么慈祥,等等;至于投资项目、我的工作业绩什么的,他反倒一点兴趣都没有。
有次我对他讲职业规划,他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说我就想赚大把的钱,越多越好。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问我:“你想过没有,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
我说我要买别墅,买名车,买飞机,买游艇,然后周游世界。
然后呢?
我穷极想象,好像怀里揣了个格林斯潘,“开赌场,操纵股市,买足球俱乐部……”
然后呢?
我说然后就去从政,开公安局,开法院,开几级政府,不能造福百姓,至少也可以祸害一方。
然后呢?
我没词儿了。
他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提示我:“要不要包二奶,玩戏子和歌星?”
我感觉脸有点发烫,迟迟艾艾地说要是真有了那么多钱,恐怕……恐怕也会吧。
“玩明星要花钱的,”他说,“香港有个小开专玩女明星,每玩一个,他就花上几千万,有次一个女明星过生日,他一下就送了两条卡地亚珠宝项链,最便宜的都要四百多万港币——你舍得吗?”
市场就是被这种人搞坏的,我说:“这个这个……,是有点肉疼啊。”心想我的钱可不能这么糟蹋,再说,女明星也不是个个都贵吧,我找便宜的就是了。
“就算你舍得钱,”他两眼望天,“你女朋友又怎么办?人家为你打胎,为你……”
这问题不能再谈下去了,我讪笑着岔开话题。他拿出一支软中华,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半天,终于划火点燃,然后慢悠悠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我们老板有个朋友,十年前就有上亿身家,这些年做股票、做期货、搞实业,钱越赚越多,谁都不知道他有多少钱。”
“你知道有钱人都有个毛病:喜欢控制别人。他弟弟原来就在他的公司,一直不大听他的话,为这事不知道吵了多少次,最后哥哥大怒,说你滚,他弟弟说我滚可以,帐你得给我算明白,我在公司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至少得给我三千万。他不干,说这公司是我的,资金是我的,项目是我的,连创意都是我的,你不过就是个打工仔,凭什么跟我要钱?我这里只有五十万,还是看兄弟面子上,你要就拿去,多了一个子儿没有!”
“其实他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他跟我们老板说过,只要他弟弟肯服软,过来赔个不是,那么不要说三千万,五千万、八千万、一个亿都有。可他弟弟也当真了,拿着那五十万就出去找了黑道。”
“接下来怎么样?”他半天不说话,好像又睡着了。
他叹了口气,“接下来,就是那年著名的黑帮大火拼啊。弟弟找黑道,哥哥也找,谁都不肯示弱,不知道死了不少人。他这当哥的,虽然表面上蛮不讲理,心里始终还念着兄弟之情。没想到他弟弟可是把事情作绝了。有一天,他带着保镖去澳门,不知怎么被弟弟知道了,结果就在葡京后面的大街上,被人团团围住,一个保镖当场被打死,另一个护着他逃回酒店,刚进门也死了。”
“他没事吧?”
“没事?”他笑了一下,“挨了三枪,还能没事?”
后来呢?
“他知道这事是谁干的,不过人都要死了,恩呀仇的也就看淡了,给他弟弟打电话,他弟弟开始不接,后来大概是知道消息了,心里也后悔起来,两兄弟就隔着海说了一会儿话。哥哥说,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咱俩一起割猪草,我割破了手,你把裤衩撕了给我包手,回家还挨了爹妈一顿打?”
我看着他,他一直笑嘻嘻的。
“他还问他弟弟,说你记不记得,有一年咱爹打我,我赌气不吃饭,家里没人理我,就你偷偷藏了个饼子,出来叫我:哥,吃饭,哥,吃饭……”
“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发高烧,爹妈都下田去了,我想喝水,你那时才五岁,踩着板凳去拿热水瓶,然后烫伤了脚?”
“弟弟号啕大哭,那时哥哥已经不行了,说我知道你想要钱,这样吧,我死后,所有的钱都给你,希望你……,讲到这里就没气了,没有人知道他还希望些什么。”
他弟弟后来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疯了呗,”他说,“你现在到精神病院去,还能看见他。”
“那他的钱呢?”
他笑了笑,说我就知道你会问这个,然后摇摇头,很疲倦的样子,嘴里轻轻地问了一句,像问我,也像在问他自己:“这故事的重点是钱吗?”

卡地亚:Cartier,法国品牌,创始于1847年,产品除极其昂贵的珠宝与钟表外,还包括皮具、眼镜、书写工具、打火机等。150余年间备受王公贵族和社会名流的尊崇,英王爱德华八世为之放弃王位的温莎公爵夫人,匣中就珍藏着四款卡地亚公司专门设计的珠宝首饰,这四款首饰曾在中国展出过,价值无法估量,以“猎豹”胸针为例,豹身全部由白金制成,豹眼是一对梨形的黄色彩钻,猎豹蹲踞的岩石是一枚152.35克拉的克什米尔磨圆切割蓝宝石。在摩纳哥王子的婚礼上,王妃格丽斯•凯丽戴的戒指、项链和皇冠也是全是卡地亚的杰作。
卡地亚Camellia铂金项链,价值约人民币2500万元;“足色全美枕垫形”钻石耳环,拍卖估价超过2500万港币;著名的蛇形项链上有两颗重量超过200克拉的水滴形祖母绿,价值约人民币6700万元。在中国的专卖店中,一枚精钢钥匙环售价1800元,可以买半吨螺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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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韦奇伍德
人事经理大概是离上帝最近的职位。这话听起来像吹牛,其实就是在吹牛。不过我多少还有点操守,跟电视上做广告的那些家伙不同,咱吹的都是有根据的牛。说“离上帝最近”,是因为我在招聘会上刚刚遇见了耶稣本人。不要瞪眼,我说的不是那个拿撒勒的木匠,而是一个血统精纯的中国人,姓陈,祖上造过蒙古人的反。21世纪的中国人都以不讲母语为傲,所以耶稣•陈张嘴就是一口绊倒牛的德州英语,这个德州不是出扒手的那个,而是出扒鸡的那个。“I am a excellent 啊这个,啊这个, counter。”他居然只长了一个鼻子。除了主业拯救人类,这位耶稣还兼营坏帐审计,做过十万大case,连福特和洛克菲勒都要仰他鼻息。刚把他轰走,一个叫“摩丝王”的满身大汗地挤了进来,没等我开口就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自己来,我没听清,问他:“你说你叫什么?”
“您问的是英文名吧,Moses,Moses王。”
“什么?”
“Moses,摩西啊,就是带领以色列人出走埃及的那个。”
我恍然大悟,叫摩西,“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吧。”
摩西摇了摇手里的钢笔,似乎在他英雄盖世的年代,那就是他屠杀埃及牲口的权杖。21世纪的摩西早就失去了分开红海的法力,毕业六个月没找到工作,现在衣食俱无着落,连皮鞋都开口了。我听了叹息,他神神秘秘地靠过来,把一张小纸条拿给我看,上面写着:“谁帮我解决了工作,我就把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他,或者是2000元现金。”我正在诧异,他鞠了个躬,眼含泪花大声发誓:“反悔的不是人!”
这是什么世道啊,把神仙都逼成这个样子,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酸地想,为什么我就不能给他个机会?2000元呐。就算他刚刚毕业,就算他卑鄙下流,可他毕竟是个先知啊。
借用利奥十世骂路德的说法,只有冥顽不灵的野猪不信上帝。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只有冥顽不灵的上帝不疼野猪。其实当野猪是个挺不错的选择,有肉吃,有皮裤穿,一年还有那么一季可以撒散欢儿,比和尚强多了。公司有个财务大姐是基督徒,见人就劝人信教,“来吧,相信主,让我们成为兄弟姐妹。”像个传销骗子。按她的说法,这耶稣倒是个好人,会变戏法,心眼儿也实在,只是脑袋不大灵光,“他啊,他为了救你,宁愿自己被钉死。”我又没求他。在我看来,耶稣实在算不上是好老板,不发工资,也不提供宿舍,只会派他的仆人找你要钱。我有个粗俗的比喻,认为信仰这东西就像割包皮,不割也那么过,割了不见得有多少好处,还可能引起尿道感染。所以我宁可当一头冥顽不灵的野猪,拒绝被割,天天吃肉撒欢儿,穿皮裤流口水,至于上帝,嘿嘿,去他的吧,这年头,谁给我钱谁就是我的上帝,万物非主,拜就拜有钱的主。

那个人很久没联系了。不知为什么,跟他交往,我总感觉自己像个孕妇,又敏感又多疑,随时战战兢兢的,动作大了怕流产,动作小了吧,又怕运动量不够将来难产,真是愁死个人。说实话,我自己也知道这胎不是什么好胎,打掉才是正经。但是你看,我一把年纪了,既不会数理化,又没有当官的优秀爸爸,怀也就怀这一次了,打掉实在是心有不甘。
一生中最后的鬼胎。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过生日那天他来得很晚,送了我一套重重包裹的瓷器,按字母拼,大概是叫什么“韦奇伍德”,不知道值多少钱,不过上等人出手,总不会是凡物吧,我一直舍不得用,高置之,深藏之,日日仰望之,每月拿出来擦洗一遍之,跟洗孩子差不多,我女朋友为此很是吃醋,说我对那些杯子盘子比对她都深情,“我说的可是——深情!”深情有什么坏处呢,我顶着那个盘子转了一圈,心想:在这光辉灿烂的21世纪,曾经深情,我还能给谁?
那天他好像一直不大高兴,让他喝酒他不喝,让他吃饭他也不吃,搞得我都以为菜里下了毒。闲扯了一会儿,无意中说起我们的房子,我就对他连连叫苦,说你看,就为了这么个东西,负债几十万,又没这个又没那个,还隔三差五地停那个。说完眼巴巴地望着他,心想他会不会突然豪情大作,一下送我套别墅什么的。等了半天他也只是淡淡的,说一个家嘛,只要干净、明亮、有人气就足够了,要那么多,你用得完么?说得我半身冰冷,连喝了两大杯啤酒,想单相思果然是靠不住的,你不能指望一头牛会光着屁股在天上飞,还拿24K金箭射那些犯了花痴的家伙。这时电话响了两声,我假装没听见,继续在那儿唠叨:“你说气人不气人?上个月……”我女朋友推推我:“电话!”我这才放下手里的筷子,拖拖拉拉地走过去。
我同学:“你让我这时候给你打电话,到底什么事?”
我:“是你啊,最近怎么样?”
我同学:“你这孙子,我们下午不刚刚见过面吗?”
我面色大变:“真的?不会吧?”
我同学:“什么不会?你装什么蒜啊?你到底……”
我急声发问:“那现在怎么样?送医院没有?医生怎么说?”
我同学:“喂?喂?也没串线啊,你到底怎么了?”
我面有难色:“十万?我也没那么多啊,我现在……”
“喂,你不是疯了吧?”
我叹息:“那怎么办?要不然我先把手头这两万拿给你?唉,遇上这种事……”
我同学彻底被我搞糊涂了:“什么两万?你要给我两万?这也不你的风格啊,你一向是……”
我:“对,你说得对,我现在确实挺困难的,这两万还是我爸的扶恤金,但怎么说你也是我的朋友,现在你妈有了病……”
“你他妈才有病!”
电话挂断了,一串嘟嘟的响声,我面色沉重,语声低缓而伤感:“我明白,我明白,你知道,前些天我爸去世了,我当时的心情就跟你现在一样,真的。是是是,我什么都明白,我有个特别好的朋友前两天刚对我说过,浮生悲欢皆是梦,人间难辞父母恩,我明白,真的,我也有父母,唉(停顿),没关系,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两万块你先拿去用,能治好……,如果不够……,唉,反正钱财是身外之物,对不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做朋友的这时候不伸手,还他妈算什么朋友?”说到这里再停顿一下,“我?我你就不用担心了,坚持一下就能过去,倒是你妈的病……,唉!”
他一直静静地坐着,时而扫我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打完电话,慢腾腾地走回去,低头沉思不语。我女朋友问我:“什么事?是不是你同学又找你借钱?”
我点点头刚要说话,他扶着椅子站了起来,说天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吃吧。
这才刚到中场!我急了,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语无伦次地表白着:“再坐一会儿,大哥,再坐一会儿!你看你,什么都没吃,这鸡,这鱼,对不对?你看,我过生日,我……”
“不了。”他轻轻但坚决地挣开,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我亦步亦趋地跟着,快到楼梯口了,他问我:“你今年多大?”我说27。他仰面向天,不知道念叨了句什么,然后回过头来,说还是给你妈打个电话吧,“你今天过生日,谁都不应该想,只应该想她。”
我一下子呆在了哪里,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烫。

我一直怀疑他就是那个弟弟。第一,他很有钱;第二,他很神经。你看,不管坐在什么地方,他总是一副做梦的表情,两眼直勾勾的,身体硬梆梆的,手里总要揉搓点什么东西,烟也好,纸也好,牙签也好,不弄得粉碎他就不会停手。上次在茶馆里喝茶,服务员不小心摔了一个茶壶,他像中枪一样一跃而起,浑身发抖,全场的人都盯着他看。当时我就想,你当初为了钱杀了自己的大哥,现在也遭报应了吧?说实话,我真希望他能当场昏过去,那样我就有机会表现了,把他背到医院,彻夜不眠、衣不解带地照顾他,把两眼熬得红红的,小腰熬得细细的,他总得有点表示吧?或者偷偷拿走他的支票簿,大笔一挥,填上无数个零;再或者,我为什么要送他去医院呢?找个隐蔽的地方,拿条绳子,拿把刀,然后……
他挺弱的,看上去没什么战斗力,如果……

礼拜五公司开大会,老板站在前面给我们训话。要说我这老板可真是个人物,年纪不大钱不少,不光有局长爸爸书记妈,连胃都长得与众不同,又圆又鼓,还老腆着,好像只适合装海参鲍鱼,绝不兼容窝头咸菜。鲍鱼老板几年前在国外留过洋,是名正言顺的海归,学问大得无边无际,一张嘴就能闻到萨特的牙床味儿,有两个口头禅,分别是“他人即自己”和“心有他人”:
“他人即自己!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
“他人即自己!我强调的是服务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意识!”
“要心有他人!你抱怨工资太低、工作太累的时候,有没有问问自己都做了什么?你为公司创造了多少效益?”
“要心有他人!我们的事业靠的是奉献精神,不是斤斤计较!”
一个大写的人,我崇拜地想,多么犀利啊,他心里装着全人类,却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时老板已经到了高潮,唾沫纷飞,哲学纷飞,“他人即自己”和“心有他人”纷飞,看这意思,我们可敬的老板马上就要羽化登仙,飞得满地都是,“老板即他人!即任何人!”而他那颗心啊,即使装不下千军万马,至少也可以凑几桌麻将。我嘿嘿地笑起来,这时旁边的保安扯扯我,小声地说:“经理,经理……”
什么事?
他红着脸笑,说你能不能借我五百块钱?我家里最近……”
我心里一动,扭过头看着他。这保安又黑又粗,一脸凶相,还是个退伍军人,据说会不少武艺,三五个坏蛋近不了身,在人种萎靡的21世纪,可算是难得的人才,虽说不借钱是这城市的原则,但鸡鸣狗盗终有用,对这种稀缺人才,我要不要网开一面?
眼前一下子亮起来,我掏出钱包,在桌子下嚓嚓地数出一千块,那保安眼都直了,又点头又哈腰,谢了我一万多次,我心里有个东西忽然当当地响起来,心想老板果然英明,说得多好啊:
“要心有他人!有付出才有回报!”

韦奇伍德:Wedgwood,又译作维支伍德,世界上最精致的瓷器,品位的代名词。品牌创使于十八世纪,产品受到全球成功人士及社会名流的推崇,曾为俄国女沙皇叶卡特琳娜二世的专门制作餐具,著名的“罗马波特兰”花瓶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已经成为英国的国宝。1793年英国使团出使中国,韦奇伍德瓷器也是献给乾隆皇帝的礼物之一。
韦奇伍德骨瓷器皿以动物骨粉为主要原料,耐力惊人,四只咖啡杯就可以托起一辆十五吨重的运土车。售价也极为昂贵,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只韦奇伍德瓷碗售价高达上千元。澳大利亚有位前部长就曾因为买了一套韦奇伍德茶具而受到反对党的激烈抨击,这套茶具售价3154美元,合人民币约26000元,可以买180只电饭煲。
以瓷器为名的中国人,现在就要失去自己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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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杰尼亚
“你听没听说过,有两兄弟争家产,弟弟找黑道把哥哥杀了,最后自己也疯了?”
“杀兄弟有什么了不起,”我的警察同学嘴撇得像海军上将的靴子,“人这种东西,为了钱什么干不出来?老婆的,杀老公的,杀兄弟姐妹的,还有杀父母的呢,去年看内部通讯,有一个畜生简直就是个畜生,你猜他干了什么?”
畜生见过不少,“简直是畜生的畜生”倒是第一次听说,我问他:“他干了什么?”
他往海军上将的靴子里灌了一杯啤酒,不停地打着嗝,“这事出在广东,呃,这家人特别有钱,在全国开了几十家珠宝行,呃,家里就一个儿子,所以老是惯着他,惯来惯去,呃呃,就惯出毛病来了。”
故事大王吃多了就这个德性。我把两个酒杯加满,听他接着往下说,“这畜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刚买的莲花跑车,蹭破点皮儿他就不要了,几万元一身的杰尼亚西装,说丢就丢到垃圾箱里。经常去东南亚渡周末,住的是五星级的总统套房,赌的是贵宾舱,嫖的全是上过电视的女人,几千元的燕窝也就是漱漱口。他自己说的,要是一星期花不到两万美元,就感觉生活没什么意义。一年两年还行,时间长了,他爸也看不惯了,就给他找了份工,护照也收了,也不再大把给他钱了。这畜生挥霍惯了,一下子被管起来,浑身都不自在,就跑去借高利贷。”
看看人家,我心酸地想,我长这么大,连燕窝什么味儿都不知道,更别说五星级酒店了。他妈的,我如果能过上这种生活就好了,哪怕只有一天,我也情愿折上十年的寿。
他又喝了一杯,“不到半年就借了七百多万,还包了一个小明星,第一次见面就送了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人家都知道他爸有钱,也不怕他还不起。后来要算账了,这家伙就开始躲,一个城市就这么大,躲又能躲去哪里?最后被人活活堵在屋里。那些人吓唬他,说十天之内要是不还钱,你就准备收尸吧。这王八蛋吓傻了,只好回去找他爸,他爸气得要死,偷偷替他还了钱,但表面上还在吓他,说我不管,让他们杀了你算了,我再也不认你这个败家子了。”
然后呢?
“然后,”他咝咝地倒抽冷气,像一台大功率的春兰空调,“这家伙就动开他爸的脑筋了,趁他妈不在家,把他爸活活勒死,勒死之后怕人发现,就先大卸八块,然后放进一台什么机器里绞得粉碎。”
“这还没完,他妈几天没见着他爸,急得到处找,还张罗着要报警。这畜生害怕事情露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妈也一块勒死,也是先大卸八块,然后放进机器里绞得粉碎。”
高度发达的人类文明,我想,也许21世纪的每一台机器都应该附上这种功能:绞碎自己的父母。
“预审人员问他:你下手时有没有想过他们是你的父母?他点点头,说他爸当时嗷嗷地叫,一边挣扎一边叫他的名字,眼睛憋得通红,满脸都是泪,让他差点下不了手。”
“那他怎么……”
“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起他不给我钱,就觉得他不是我爸。反正还不上钱也是死,要死不如大家一起死!所以他越叫,我就越恨他,下手就越狠,直到眼睁睁地看着他蹬腿。”
“第二次杀他妈,这王八蛋自己说的,感觉顺手多了。还顺手,还他妈顺手!”我的警察同学气得满脸通红,哐哐地拍着桌子,吓得旁边的几桌纷纷结账走人,这说明警察的正义感有多么恐怖。“说他妈不听话,哭着挣扎,他就不停地扇她耳光,让她闭嘴,打得他妈又哭又叫,一直到死净了还不肯停手。”
酒喝得有点多,我摇摇晃晃地坐在那里,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最终也是要死的吧?根据伟大的进化论,我们都是踩着父母的尸体走进21世纪的,要么看着她死,要么亲手把她杀死,这中间有什么分别?
妈妈。矮小的、寒酸的、暮色苍苍的妈妈,没听说过路易威登和宾利的妈妈,不懂形而上学,不会讲时髦名词,一辈子没酷过的妈妈,偷偷爱你而不会表达的妈妈。其实想通了妈妈也只是个会计科目,你没钱的时候她是资产,有钱的时候她就成了负债。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妈妈不过是我们十个月的房东,所谓恩义,不过就是赊欠的房租。“先时寄宿此婆家”,这是一位高僧为他妈写的诗,他说的“家”就是那个腥臭而淫荡的子宫。而现在,如果杀了这婆娘会有很多钱,我会不会也那个畜生一样,活活地把她勒死?
整个世界慢慢地旋转起来,要下雨了。我同学掏钱买单,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家人的钱最后给谁了?”
他慢腾腾地站起来,摸着肚皮打了一个足有两里长的馊嗝,“呃——钱给谁了,呃,跟你有什么关系呃?呃,你不是也疯了吧呃……”

回家跟我女朋友说起这事,她也恨声不绝,然后大发感慨,说看来有钱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前几天看香港报纸,那些中******的接受采访,十有八九都这么说:现在是有钱了,但并不像当初想得那么幸福。”
我反对,在屋里深沉地走了两步,高淡阔论起来:“钱者,刀也,在坏人手里是杀人凶器,在好人手里就是指路明灯——我还算好人吧?”
“你啊,一般吧。”她是个坦率的人。
“我要是有五百万呢?”
她直扑过来,在我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说那你就太好了,又英俊又聪明,又体贴又健壮,又……,我他妈非爱死你不可!“我说的可是——爱死你!”
这年头有个痴情的爱人是多么难呵,我激动地抱了她一下,喃喃地说:“等我有了钱……”
“等你有了钱,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等你有了钱,老婆娶两个,一个自己用,一个拿去出租;等你有了钱……洗碗去吧你!”
你看,生活就是这么没有人性。我垂头丧气地端起碗,任冰冷的水流过手掌,想在这烂掉底的时代,我可以不爱任何人,但怎么能不爱钱?看看那些奔驰宝马,那些豪华别墅,还有那些美若天仙的女人,现在她们看我就像看一条狗,但如果我有几千万,她们就会像狗一样跪着求我糟蹋她们。什么叫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说的就是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而有钱人想娶多少就娶多少。“你要是有五百万啊,我他妈非爱死你不可!”这才是21世纪的爱情呢,月入四千,露水姻缘;身家百万,情比金坚。什么东西不能用钱买来?地位、名声、健康,甚至是道德。我要是有一个亿,就捐一百万去建希望小学,捐一百万去救助失业工人,再捐一百万给大大小小的寺院教堂,那样我就厉害啦,名字刻上每一堵墙,活着的时候受尽景仰,死了以后直接上天堂,都不用居委会开介绍信。
但我怎样才能发财呢?抢银行倒是好买卖,不过不太适合我,一来没那个胆量,二来我也不是特别经打;如果只是打工,我掰着手指头算:一个月四千,干满三十年也不过一百多万,除了吃喝,连女朋友的床税都缴不起。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如果说爱一个人就是要时时刻刻想着他,那我肯定是爱上那个人了。看见银行,我就想起他的脸;经过高楼,我就想起他的腰;从夜总会门口经过,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念他的下身,如果我能变成一个有钱人的下身,我该体验多少幸福啊,那些甜蜜的、温馨的、激昂而澎湃的、价值一亿美元的幸福……

我坐在盛宴的中央,每个盘子都装着一个美丽的女人,我拿起刀叉,把她们一点点切碎,拌上鲍汁、蜂蜜和最名贵的北海蝶鲨鱼子酱,慢慢地吞地肚子。
美丽的女人在我的胃里咯咯地笑着:“我爱你,我爱你,天荒地老,至死不渝!”

又该撒尿了。每次想起那些动人的场景,我就忍不住膀胱憋胀。所以可以断定:书上那些英雄人物在堵枪眼、炸碉堡之前,想的肯定也不是使命、责任、人民的养育之恩什么的,而是赶紧找个地方撒尿。我洗了手,对着所罗门牌马桶呆呆地站了半天,想那个人上厕所时被我撞见该多好,他忘了带手纸,我就把自己最柔软的衣服撕碎了给他,等他问我是谁,我就说是雷锋。
“要心有他人!”
我是这么做的,老天作证,我可从没这样爱过谁……

“大哥,好久没联系了,你最近怎么样?”
他的声音听起来又冷又远:“你是谁?”
我有点尴尬,报了自己的名,说我是……
他像梦呓一样把我的名字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想起来:“你是谁?”
唉,在有钱人心中,穷人都是没有名字的,我赶紧解释:“前些日子我们刚见过面,我过生日的时候你还送了我一套……”
……
“你送过我一支笔,开车送过我,请我吃过饭、喝过茶,上次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你哥哥……”
电话那边轰轰地响了起来,像是公共汽车撞翻了养鸡场,他轻轻地喘息着,像说梦话一样:
“我跟你打赌,”他说,“我跟你打赌……”

杰尼亚:Ermenegildo Zegna,意大利男装精品,创始于1910年,产品包括西装、毛衣、休闲服和内衣等。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法国前总统密特朗、英国王子查尔斯、好莱坞影星克拉克都曾在公开场合以杰尼亚示人。
杰尼亚1991年进入中国,现在中国已经成了它的全球第四大市场。该品牌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其中的一套西装售价11.6万元,每年仅制作50套。普通衬衫的价格超过265美元,初次购买者一次至少要订制3件。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笔者曾见到一位顾客一次订做了一打衬衫,总价值接近四万元,如果买卷筒卫生纸,可以买40000筒,在四川成都吃火锅,可以一次让2000人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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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阿玛尼
   我表哥下海之前一直瞧不起中国姑娘,认为她们胸围不够大,毛孔不够粗,鼻子也缺乏弧度,说英语还不带伦敦东区口音,与他心中那些优雅性感的白种尤物比起来,未免太也不够档次。这是一个高尚的人,事事追求完美,宁吃精神世界一口,绝不啃现实生活一筐,所以就一直憋着,当了二十多年的和尚,每天孤独地守着他的欧洲壁炉,喝形而上学红酒,吃贵族烤地瓜,一边叹息一边挤脸上分批次成熟的粉刺。所谓“孤愤出诗人”,说的就是他,表哥那时候经常写点诗什么的,下面这两句就是他的杰作:
生活啊
真他妈像个筛子
这首诗有八百多行,据说除了荷马史诗就数它最长。在这个巨长无比的筛子里,表哥忧郁得生活都无法自理,说他独自端着这个筛子,看幸福一点点漏光,筛子网像“无数空虚的眼”,长满了三氧化二铁,连累得他心里也开始生锈,“结满了丁香一样的忧愁”。忧愁完了就开始抒情,用尽各种人类想不通的比喻,说爱情是“一朵慢悠悠的溃疡玫瑰”,未来是“顽童涂抹的柴扉,倏然开合”,夹疼了他的香港脚;还有“南中国最后一块酱牛肉”,这说的是钱,或者是发财的机会,所以他写完诗就改行炒股,直奔牛肉而去;“巴别塔下/上帝和凯撒/作了一出好戏”,这个天知道是什么意思。在诗的尾章,筛子表哥粉墨登场,面朝21世纪大声呼喊:“我看见/这时代最优秀的脑袋也不免毁于疯狂”,这倒是大实话,表哥写完后乐不可支,自称是神来之笔,拿着到处炫耀,不小心被美国一个叫金斯堡的坏人抄了去,还拿它混了一个“垮掉派诗人”的头衔,这都是后话。
生活啊,真他妈像个筛子,到处都漏着风。我认识神秘大款的事,不知道怎么就在公司传开了,开始还算靠谱,说我有个亲哥哥身家上亿,所以我才敢用那么昂贵的笔。慢慢地就成童话了,说我身份显赫,我爸当部长,我妈经常跟香港特首一起喝茶;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我爸就是传说中的饲料大王,全中国的猪都归他管,我如果愿意,伸根小指就能摇动股票指数,“不过他为人低调,你看他……”我当时就想:如果我爸真有这么犀利,不用说部长,就算是个副市长,我非去拍电影不可,要不就天天跑电视上唱歌,猪才低调呢。传到后来,连我自己都有点信以为真,借我钱的保安说那钱要晚点还,我张口就是:“行啊,不就千把块嘛。”同事买房子找我咨询,我想都不想:“八十万?你怎么不买海边别墅呢?只要再加一百多万……”最后连电子商务行业都惊动了,主管副总的小舅子听说了我的事,专门把我请到家里,上好的龙井茶泡上,三字头的软中华点上,开口就说他想拉点风险投资,搞个“贼能烧钱,也贼能赚钱”的门户网站,一年内挤垮新浪,两年内吞并雅虎,五年之内就要干掉比尔盖茨,这牛吹出了科学和哲学的边界,吹得我有点头晕,好容易定住了神,慢条斯里地回答:“项目不错,不错,嗯……,风险投资嘛,还是要慎重,要慎重,嗯……,我帮你想想办法吧。”小舅子激动得满脸冒油,当场就给我封了官,任命我当他那个不存在的公司的不存在的独立董事,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感觉全身的骨头都有点发飘,想我这么大的来头,对吧,一个破董事,呸。

说得这么热闹,真正的原因其实只有一句话,那个人的一句话。那天我陪了他整整一夜,临走的时候他把我叫住:“你说你有个表哥在炒股?”
我说是啊,炒得还不错呢,据说赚了……
他打断我:“让他赶紧出清吧,一股都别留。”
为什么?
“崩了,”他喃喃地说,像在说股市,也像在说别的什么东西,“崩了,就要崩了……”

接下来的24小时我把这消息通知了十二个人,三个信了,九个不信,我自己不炒股,不知道真假,没想到三天后,这十二个人不管信的还是不信的,几乎同时问了我一个问题:“晚上有空吗?请你吃饭。”
我的天,这么多饭我怎么吃得完?

表哥是那幸存的三分之一,按他的说法,这消息我如果晚告诉他三天,他就要损失六万多,再晚一天,那就是十几万了。要说白种人就是抠门儿,我帮他省了那么多,他也不说拿几万出来谢我,还千方百计地套我的话:“你说现在这股票炒不得了吧?”
有一种回答是永远不会错的:“这个问题嘛,嗯……,也不能完全这么说,短线,这个这个,机会还是有吧。”这话是我看电视学的,可惜没学到家。
他把椅子拉近了一点:“那你说我买哪只股好?已经跌这么多了,我逢低吸纳,适度建仓好不好?”
他还真把我当高人了,所以我也应该拿出点高人的派头来。我皱着眉,眯着眼,盯着他看了足有两分钟,直看得他怀疑自己脸上有虫子,然后才慢悠悠地告诉他:“今年吧,关于投资,还是那句话,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说实话,如果当时坐在对面的是我自己,我肯定也要起来揍这个不说人话的家伙。表哥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眨着眼想了半天,最后点点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笑死我了,我自己还没明白呢),来,干杯!
上次把赶他走,到现在都有点隔阂,不过几杯酒下肚,我们又成了亲亲热热的好兄弟,要不怎么说酒是好东西呢,看看电视上的卖酒广告就会明白:如果没有酒,根本就不会有21世纪的亲戚关系。表哥说:“兄弟,猜猜我这一年赚了多少?”
多少?
他伸出一只熊掌,满嘴酒气:“差不多五十万!”
我跟着他笑,笑完了就觉得不是味儿,想真是气人,别人发财也就罢了,这个破白种人也敢发财,他凭什么?从小到大,我哪样不比他强?论年纪,他只比我大五岁;论学历,他只是三流大学的本科生,比起我们学校来,就像脚后跟之于天灵盖,烂柿子之于圣保罗,提都没法提;论智力,他高考连考三年,我可是当年就中,全省第九,怎么也得算个三甲;而且我来得也比他早。看他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提到赚钱表哥就有点忘形,把他新交的女朋友也叫了过来,我还以为是欧洲哪国的公主呢,没想到也是一个吃国产饲料的,而且一点都不讨我喜欢,脸上的粉搽得比鞋底都厚,眼影涂得像被谁揍过,一头屎黄的头发,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看来这有钱人的品位实在是不敢恭维。离老远表哥就开始跟我炫耀,说怎么样,漂亮吧?腿长吧?我就喜欢她那两条腿!我心中暗气,冷冷地回了一句,说对,她满身都是腿!噎得他直打饱嗝。
大概是刚才谈股票时被我伤了自尊,这时反刍过味来了,加上美腿当前,再加上多喝了几杯,表哥开始跟我摆起了队形,胸膛挺得像头宫廷奶牛:
“是兄弟我才这么说,啊,你看看你,死守着你那点工资,有什么用?”
“这世界要靠拼的,you know?机会从来只留给,啊,有勇气的人,敢尝试的人,你以为我发财(我插话:五十万也算发财?他一愣),当然算发财!你以为我发财全凭运气啊,你错了!我告诉你……”
“我的勇气是哪来的?来自于我对客观形势的清醒判断!来自于世界观!来自于……,什么叫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什么叫见微知著?我告诉你,我对经济形势是有洞察力的!就说轻纺城吧,我为什么要买这只股?自从东南亚……”
我听不下去了:“如果这次不是我提醒你呢?你刚刚说过,那可是六,不,十几万呢!”
“那是我给你面子!我早就觉察出最近的股市动向了,庄家都退出了,交易量一天天萎缩,啊,我专职炒股还会看不出来?有量才有市,无量就无市,you know?就是你不提醒,我难道还能……,对不对?”
我服了。在心里暗暗发誓:你等着,如果下次……,哼!
表哥掏出烟,满身是腿的女友一脸崇拜地给他点上,他吸了一口,又批评起我的服装品位来:“你说你,啊,大大小小也算个白领,穿的是什么呀?”说着揪住我的胸口,烟气全喷到我脸上:“还梦得娇,你以为这是什么法国名牌呀?我告诉你,这就是一国产烂货!嫖客穿的!梦得娇,哼哼,那叫——猛性交!”
这话真伤人。我强压火气,斜着眼看他往下表演。表哥又喝了一杯,突然伸长脖子,摆出一副挨刀的架势,让我看他衣领上的商标,嘴里一刻也不闲着:“我告诉你什么叫品位!认识这衣服是什么牌子吗?这叫瓦萨吉——范思哲!国际顶级品牌!”接着转过身去,把屁股拍得啪啪作响,“还有这个,认识吗?Ar—ma—ni——这叫阿玛尼!国际顶级品牌!”他女朋友凑趣:“你这裤子多少钱?”他吧嗒着嘴,很不屑的样子,“不贵,才4000多。”说完想要抬腿,突然停了下来,问我:“你的鞋在哪儿买的?什么牌子?”
长腿女友捂着嘴哧哧地笑,我脸上挂不住,冷冷地回了一句,说我从来都不追求名牌,我这双鞋才两百多块钱,但穿着特别舒服。他更来劲了,翘起二郎腿,一晃一晃地展览他鞋底的商标,像是有人排队等着吻他的脚,还评价我的鞋是“破鞋”,说就你那双破鞋,啊,我这一双顶你几十双,“知道CJ不?查理乔丹,国际顶级品牌!”
我气得笑,说表哥你的香港脚治好了没有?穿上CJ是不是就不蜕皮了?旁边的人听了都笑。他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脸飞快地红了一下,不过马上又严肃了起来,说不是我浅薄,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我是想告诉你……”
他卡壳了。在21世纪稀薄的夜色里,我的白人表哥双手环抱,像端着一个虚无的筛子,他神色迷茫,睁着一双无邪的大眼睛问我:“我想说什么来着?”

他是被我们抬回家的。这世界上有三种人醉拳打得好:一种是哲学家,一种是诗人,还有一种是有五十万的人,现在你看到了,我居然遇上了个“三位一体”。从进家门到我离开,表哥的五官四肢就没休息过,一会儿背诗,一会儿讲辩证法,还向我展览长腿女友的纯绵绣花内裤:“漂亮吧?我给她买的!CK!名牌!”
他女朋友臊得满脸通红,赶紧抢过来塞进抽屉。表哥搂住我的肩,捣了半天柏拉图和缪斯的浆糊,突然把话题转移到人间,给我打起了预防针:“你女朋友……,小心你那个女朋友!”
她怎么了?
“她说……”他歪歪斜斜地靠在我身上,重得像个猪圈,“她说,你们天天吵架,要搬到我这儿来住……”
“你有钱嘛。”我说,猛地把他推到床上,他哎呀哎呀地叫,我理也不理,站起来就往外走,听见他和女朋友在后面对话:
“不是挺好的吗,你哭什么?”
“挺好的,”表哥抽嗒嗒地说,“可明天呢?”
“明天会更好啊,咱们赚钱……”
“赚钱,可明天呢?”
“赚钱,买房子,结婚……”
“结婚,可明天呢?”
“结婚!生儿子!(吱吱亲嘴的声音)……”
“你爱我,可明天呢?”
“你烦不烦啊?”
“烦,可明天呢?”

阿玛尼:Armani, 意大利品牌,最优雅的高级服饰,品牌创立于1975年,产品包括成衣、香水、珠宝、手表、化妆品、家居装饰等。自该品牌创立以来,几乎所有的演艺明星都与之有过亲密接触,奥斯卡颁奖晚会、戛纳电影节,随处可见阿玛尼精心设计的套装礼服。2005年该品牌最新推出Prive collection套装系列,定价从20万到70万元不等。其主打品牌乔治欧•阿玛尼一直广受成功人士推崇,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含43%棉、57%混纺材料的T恤衫售价7900元,相当于中国内地一个蓝领工人全年的工资,如果买成铅笔捐助失学儿童,可以买40000支,每年用40支,可以让一个孩子用上1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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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登喜路
21世纪的聪明女人都会两种本事,一种是假装正经,一种是假装不正经。为了与她们对抗,聪明的男人也学会了两种本事,一种是冒充有钱人,一种是冒充认识有钱人。这就是21世纪的伦理学。
下面出场的是本世纪最后一个烈女。大家知道,21世纪什么都盛产,就是不盛产烈女,说她是唯一的一个也不过分,反正“烈女”这玩艺儿已经成为历史了,历史哪有什么准呢。每次听完她的真情告白,我都感觉自己睡的不是人,而是一头灭绝已久的恐龙。独白:亲爱的恐龙,感谢你从遥远的冰河纪来到我的床上,感谢你史前的深情……
真情告白一般这么开头:“有件事我告不告诉你呢?我最近……”这里要迟疑上两分钟,然后摇摇头,“唉,还是别说了,说出来你肯定要生气。”我当然要问是什么事,这时她就一脸为难,推拒三到五次不等,“别问了,唉,别问了,唉,别问了,唉唉……”如果我真的放弃追问,她就会很忧伤,说我一点都不在乎她,可怜玉壶一片心呐;继续追问她也会很忧伤,先叹气,叹完了气孤傲独坐,幽幽诉说她生活中又出现了一个什么人,这个人肯定是男的,肯定有很多钱,肯定相貌堂堂、风度翩翩、学贯中西、优雅深沉,抠出的鼻屎都像珍珠。这珍珠总来烦她,拍她马屁,献她殷勤,一出手就是鹅蛋大的钻石。目的嘛,不是天长地久,更不是曾经拥有,只求博她一笑。她呢,觉得他虽然不错,是个极品,可是——这里一定要有个“可是”——想起我来又觉得无法割舍,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在一起睡了四年多,怎么算也有十万多恩。这真让人为难。她彷徨、犹豫,天天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定还是跟我,极品心都碎了,揣着鹅蛋流泪而去,她望着他憔悴的背影,难过得恨不能七窍,哦不,八窍流血而死。在真情告白的最后,她总要表现出一个坚贞不屈的结巴的素质:“我我我……,我为了你……,你你你对得起我吗你?”
我深信不疑,真的,如果撒谎就罚我下辈子当北大博导。不过有个如此坚贞不屈的爱人压力也挺大的,想想吧,人家连极品都回绝了,而我一个月才赚四千,玉壶一片心呐。她说:“看看你表哥多有出息,白手起家,才短短一年就……,你怎么就不跟他学学呢,去炒股,炒期货,买钱赚房子……”
“买钱赚房子”,多么天才的字眼儿,可我怎么才能做到呢?我一没资本二没特长,更不敢“放人杀火”,只有去念咒了。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接完那个奇怪的电话,我打车去了“世纪墙”。这是本市最著名的主题公园,共有99座雕塑,每一座的主题都是“21世纪”,据说共有三十多位著名的艺术家参与设计,这些艺术家很好认,21世纪有四种男人留长发:发癫的、写诗的、唱摇滚的,还有一种就是艺术家,要不怎么能体现后现代的精髓呢。我走进后现代的公园,在每一座后现代的雕塑前停留,越看脑袋越迷糊。第一座是个老板,至少肚子像个老板,敲上去铿然作响,说明老板都是硬家伙,这个硬家伙拿着大哥大在这儿站了两个世纪,电话一直打个没完,说的当然也是硬道理。这雕塑的名字叫《语言或马,一艘活在21世纪的船》,这名字十分后现代,据说只有两种脑袋能想出来,一种当然是天才,另一种也是天才,只不过脑袋被驴踢了。而在我这种不懂艺术的人看来,它大概只说明了一个事实:21世纪被中国移动收购了,他们靠人民的废话赚钱。第二座雕塑是一群石膏青年,小伙子都穿西装,姑娘一律挺着被游客摸黑的胸部,有一个脸上还贴着一张招聘启事:“本夜总会诚聘公关,月收入3-5万……”毫无疑问,这就是21世纪的理想。我慢慢走过,顺手摸了摸其中的一个胸部,触手荧荧有暖意,大概不久前刚被人摸过,要不怎么说21世纪盛产睾丸素呢,我四处张望着想,转眼就看见了那个人。
他坐在一堵白色的高墙下,墙上有一排正楷阳文大字:欢迎进入21世纪!一群后现代风格的歌手在几米外声嘶力竭地唱:“如果你爱我,我就离开艾艾艾艾……”

“我跟你打赌,打赌,”他说,“那个弹吉他的,肯定会摔倒。”
“不会吧?”我说,“赌什么?”
“赌十块钱,十块钱。”他掏出一张十元旧钞,小心翼翼地抚平,郑重其事地搁在石凳上,好像那不是十元,而是十万元。这个过程他始终都没正眼看过我,连脸都没转过来。
那群歌手换了一个调子,唱的还是那首歌:
如果你爱我
我就离开
如果你吻我
我就弄脏自己
我没有名字
也不想被你提起……
如果普通人这么说话,肯定头都要被人打肿,但换了艺术家,这就叫作忧郁,你也可以叫它惆怅,叫它酷,叫它眺望什么的,反正后现代艺术说穿了就是俩字儿:没谱。唱什么歌并不重要,只要能证明是在唱歌就够了。
没有人鼓掌,歌星们尴尬地谢了谢热情的观众,还没谢完,台上的主音吉他手身子一晃,像被谁推了一把似的,扑通一声摔了下来。我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问他:“你,你怎么知道的?”
“我赢了,给钱,给钱。”他倒一点都不含糊。
在我这么有钱的人身上找个十块钱还真难,我掏遍了所有的口袋,最后还是递给他一张百元大钞,他一直没笑,掏出一卷皱巴巴的钞票,蘸着唾沫点数:“一十,二十……九十,给你,咱们两清了,两清了。”
台上的歌手这时开始演讲,说他们这是义演,目的是为海啸灾民募捐,下面还有一番催人泪下的大道理,说到底其实只是三个字:多多给钱。(以此说明唱歌的算术都不大好),因为连日排练,他们的吉他手,这吉他手艺名叫耶和华,昵称阿华,不幸劳累过度,所以演着演着就立仆,此刻正在后面接受人工呼吸,不过他一定会挺住的,请台下不足十人的“广大观众”放心。
纵使老汉心如铁,到此不免珠泪横。我叹息不已,走过去把那九十元全投进了募捐箱,回来继续问他:“大哥,真神了你,你怎么知道他会摔倒?”
几个月不见,他现在完全是个老人了,连头发都白了不少,乱蓬蓬的,还发出一股臭哄哄的味道,大概是有日子没洗过澡了。穿得也很寒酸,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这么一件军大衣,又脏又破,简直就是个老叫花子。
“我看他们演了十三场,”他说得很吃力,“十三场,那个弹吉他的就摔了十三跤。”
他妈的。
“那你就天天坐在这儿看他们表演摔跤?”
“我在这儿赚钱,赚钱,我天天跟人打赌,打赌,赌他会摔倒。”
他今晚像刚学会说话似的,一直不停地重复,把我都传染了,我笑着问他:“那你连赢了十二场吧?发财了啊,大哥,请客,请客。”
“我赢了十二场,十二场,赢了一百二十元,输了一场……。”这时他把脸转了过来,我才发现他的眼睛不大对劲,红得跟漆过一样,暗暗地闪着光,看起来十分吓人。
“输了多少?”这才是我最关心的。
“1700万。”
“多少?!”
“1700万,1700万。”
我的天啊。我一下子僵住了,在那儿站了半天,人走光了我都没发现。他还是老样子坐着,身体一动不动,两眼直勾勾的,直望向虚无之外。我过去握了握他的手,说大哥你是不是被人骗了,要不咱们报案吧。
“不是,不是被骗了,是我自己,我自己……”
“你自己找人打赌,然后才输的?”
“不是,不是,”他又摇头,“我让他摔倒,他就摔倒,我让他不摔倒,……不摔倒。”
“你自己找这么个人来,你自己安排他摔倒或者不摔倒,你自己明知道结果还跟人打赌,——还输了1700万?!”
他点点头。
我一跳三万英尺高:“你疯了!你……”好容易才把后面的话憋了回去,心想你怎么不把那1700万输给我呢。
“疯了,”他喃喃地说,“疯了……”

那一夜他再也没说过话。冬夜的露水无声降落,他不停地发抖,却怎么也不肯离开。我用尽全身解数逗他开口,又唱歌又跳舞,连毛选都背了几本,他还是一言不发,表情呆呆的,像被武林高手点了穴。我抽了两支烟,心里又气又闷,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就走到旁边往公司值班室打电话,接线的果然是那个保安。
我压低嗓子:“你在干什么呢?”
他憨厚地笑:“我在值班啊,经理,一切正常。”
“你出来一下好不好?我这里……”
他很为难的样子:“老板还没走,这里就我一个人,我……”
我一下子醒了过来,额头冒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说那我过两天再找你吧。然后笑着问他:“我对你怎么样?”
“那还用说?”他爽朗地笑,“你对我,那简直就是……”

天亮后他去了一趟厕所,还是一句话也没说。我在那里来回遛跶,太阳明晃晃的照着,旁边的世纪墙闪闪发光,“欢迎进入21世纪!”这是不是说明有人提前来过了这个世纪?那会是什么人呢?应该是有钱人吧,穷人才能进天堂,但有钱人早就在天堂里等着了。我走过去,一笔一划地临摹那几个字,发现下面不知是哪个无聊鬼又添了一句:“月入十万以下禁止进入21世纪!”
然后有人附注:“十万美元吧?他妈的你见过美元吗?”
“吗”字旁边有一个简短的评语:“****妈!”这肯定是个没见过美元的人。
再下面还是一个简短的评语,标准的庞中华体:“我也操!”这个估计也没见过美元。再往下看可不得了,密密麻麻地操成了一片,各种字体,各种操法,各种各样的频次和力度,说明21世纪从来不曾走远,只在绅士们两腿之间。
我掏出笔,琢磨着也在上面写点什么,就这么被挡在21世纪的门外,我实在是有点气不过。酝酿了半天,忽然想起表哥钱包里那张著名的美元,一下子诗兴大发起来:“****们表哥的哲学!”写完后上下对比,觉得还是我的题词最符合21世纪的精神,这些家伙太老土了,只知道问候别人的母亲,明显是现代派的,咱们可是后现代,嘿嘿。
他回来时已经恢复正常,只是神情有点落寞。我说陪他吃饭,他摇头;说送他回家,他还是摇头。站在金光闪闪的世纪墙下,他像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对我说:“你走吧,我没事,谢谢你过来陪我……”
走出公园大门,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这时太阳已经很高了,整个城市里流光溢彩,生机无限,远处的广告牌闪闪发亮,近处的雕像栩栩如生,他坐在那里,坐在一切意义中间,枯槁而僵硬,就像一个孤单的、没有任何意义的偏旁。
伟大的偏旁世纪。当三滴水流成河,绞丝旁织成被,单立人和双立人们,welcome to天堂……

神秘客倾城一赌,流浪汉坐拥千万
《发达报》独家消息 六个月前,他是个一文不名的流浪汉,衣不蔽体,食不裹腹,靠纸板箱御寒,以公园长椅为家;六个月后,他身家千万,住的是五星级酒店的高级套房,吃的是燕窝鱼翅,喝的是轩尼诗XO,坐的是专职司机驾驶的奔驰轿车。这个比传奇更像传奇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起因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赌。
在香格里拉酒店26层的餐厅里,记者有幸见到了这位传奇的主人公。除了手上略显粗糙的皮肤还能显示出一点他过去的生活,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富人。根据主人公自己介绍,他身上的一套西装价值28000元,一条领带1600元,连手里的烟斗都是极品,“登喜路牌的百年石楠根烟斗,”他边抽边说,“中国的烟丝质量不行,水分大,也不香,我现在只抽古巴的。”
谈起那天的经历,主人公十分坦诚:“我那时就是一个乞丐,白天要饭,晚上睡在世纪墙公园的长椅上。”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去年的12月27日,他捡了几个纸板箱,在公园里到处寻找可以挡风的角落,“零下四度,我还发着低烧,真害怕就这么冻死了。”
在公园中心的树丛下,他遇见了那个被他称作“救命恩人”的神秘客。根据他的描述,这位男士极瘦,中等身材,相貌五官并无特别之处。“他站在那儿看了我很久,我问他能不能给我几块钱,他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我。”
记者走访过几位附近的居民,他们都对公园里的寄居者表示反感,“他们随地大小便,见人就伸手要钱,”一位钱姓市民说,“市政府早该管管了。”一位晨炼的男士也表示,他从来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单独走进公园,“乞丐太多了,谁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来。”
我们的主人公这样描述当时的心情:“我觉得他肯定有毛病,不给钱就不给呗,老盯着我看是什么意思?”他走回树丛,把纸箱撕开铺在地上,身体蜷缩着躲进一件破旧的军大衣里。这时神秘客向他走了过来。
“那天他一共说了不到十句话,”主人公回忆着说,“第一句就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有点生气,说我哪来的家啊,这就是我的家!他好像是笑了笑,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张纸,说我们打个赌吧,你这个没家的家伙,赌什么都可以,你赢了这个就是你的。”
“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主人公问道,根本不需要记者回答,“我当时可真把他当成神经病了。我反正没什么可输的,打赌就打赌,说不定还能赢他点钱呢。就问他:你猜我身上有多少钱?他看了看我,说你一块钱都没有。我说这个不算,再来,你说今天会不会下雪?他笑了起来,说这个你赢不了我,我看过天气预报了,今天是个好日子。那天正好有个乐队在公园里唱歌,我就对他说:看见中间那个胖子了没有?你说他会不会摔一跤?他说不会。我说你老赢我,还赌什么赌?不赌了,你给我一块钱吧。他笑着鼓励我,说赌吧,赌他会摔跤,这次我保证让你赢。说完就走过去跟那个弹吉他的胖子说话。回来时跟个小孩似的,还跟我拉勾,说那咱们就赌这个,他摔倒了我就把这张纸给你,你输了---他又看了看我,说你输了就把你的纸箱给我。我说不干,你得给我十块钱。他说好,我输了就给你十块钱,再加这张纸。"  

记者至今保留着这张纸的复印件,在发展银行的接待室里,一位姓廖的高级经理这样介绍:"这是一张见票即付的现金本票,不管什么人,只要持票走进我们银行,我们就会如数兑付给他1700万元。但关于此票的其它信息,对不起,我们的义务是为客户保密。"  

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意识到这张纸有多么重要,"我看都没看就把它扔在地上,还跟他要那十块钱。他不给我,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跟着追,骂他说话不算话,快到公园门口了,他停下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说回去,把那张纸捡起来!我说:给我十块钱!我赢了,给我十块钱!他没办法了,在身上到处掏,最后拿出来一张一百的,说找我九十!我抢过来就跑,他一把拉住我,小声对我说:听好了,你这个没家的家伙!那张纸你一定要拿到前面的银行去,天一亮你就去!"  
  
十天以后,当我们的主人公把那一百元花光,偶然想起那张几乎被他丢掉的、夹在纸板箱中间的纸时,他犹豫着走进发展银行的大门,于是,一个千万富翁神奇地诞生了。跟大多数读者一样,记者也对这故事的真实性充满怀疑,随即走访了世纪墙公园,管理处的张主任一眼就认出了主人公的照片:"没错,就是他!在我们公园鬼混了两年多,赶都赶不走!"当记者说明此人已经成了千万富翁时,张主任表示:"绝对没有可能!你们肯定在造假新闻!"  

记者随后在真色酒吧找到了正在演唱的"世纪电波"乐队,吉他手阿华对六个月前发生的事记忆犹新:"我们一共表演了十五、十六场吧,第三场开始不久,那个人就来找我,让我演完了摔一跤,还答应给我一万块钱。我当时觉得他挺无聊的,没理他,没想到他真的就掏出来一万块钱。你知道,我们搞艺术的也需要钱,对,一共十三万,我摔了十三跤,但是你看,我们买了新的设备和器械,也能到这么大的场子来表演了,我挺感激他的,真的,那时我们特别艰难,要没有这十三万,咳,估计现在吃饭都会成问题。"  

从乞丐到千万富翁,我们的主人公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他打赌赢来的财产是否合法?敬请关注本报的连续报道。  


登喜路:Dunhill,英国品牌,产品包括男装、皮具、打火机、烟斗、手表、男用饰品等。毕加索、猫王、邱吉尔、西班牙阿方索国王、挪威肯特公爵、暹罗国王、埃及国王、荷兰王子、印度大公、温莎公爵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顾客。登喜路烟斗一直绅士们的至爱,售价动辄高达几万元。在中国大陆的登喜路专卖店中,一个防风打火机售价5750元,可以买鸡蛋2000斤,如果用来买豆腐,可以买六吨,每天吃五斤,可以让一个人吃上将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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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夏奈尔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绅士去北极,衣服带得很少,一个好心的爱斯基摩人给他一张熊皮,他问人家:“这皮衣是谁设计的?阿玛尼?范思哲?还是Boss?”爱斯基摩人说:“阿卡达,阿卡达。”阿卡达就是“不是”的意思,他摇摇头,说:“ Boss以下我从来不穿,拿走拿走!”爱斯基摩人羞愧地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眉毛都冻弯了,一个好心的探险家给他披上一件羽绒服,他一看商标:“北极人”,气得眼中喷火,说这种烂牌子的衣服,简直就是在侮辱我,拿走拿走!探险家羞愧地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嘴都冻歪了,一只好心的企鹅拉他到自己的家里烤火,他比划着问:“你有巴洛克风格的欧洲壁炉吗?”企鹅说没有,他昂着头说:“没品位的火炉不会让我温暖,走开走开!”企鹅红着脸走了。他顶着寒风继续往前走,走啊走啊,最后终于冻死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品位很高,你也是要死的。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绅士泡了一个天使,先看天使的皮包,夏奈尔皮包,他很高兴,说:“哦,这是我要的。”接着脱天使的衣服,圣罗兰套装,他很高兴,说:“哦,这是我要的。”再脱天使的鞋,路易威登漆皮鞋,他又高兴了,说:“哦,两万多的鞋,这是我要的。”天使脱光了,赤条条地在床上摊开等他,他最后看了看天使的内裤,三枪牌的,一下子泄了气,对天使说:这么廉价的内裤,哪是我要的,滚回你的上帝那里去吧。”天使火了,一把揪下他那东西,哭着飞走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过分追求品位,小鸡鸡是要飞上天的。
“有一个品位极高的……”
“行了行了!”表哥大笑,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说臭嘴,驰名中国、享誉全球的无敌大臭嘴,服了服了。然后就有点难为情,喃喃表白道:“我穷了那么多年,现在突然有了钱,被钱吓着了。其实,其实我不是个浅薄的人……”
上面那两个故事就是编排他的,又有上帝又有钱,符合他一贯的品位。这位哲学家最近的世界观十分奇特,比如看电影《时差半小时》,别人都为曲折的剧情、高超的演技伤心落泪,只有他,从头到尾都在关心女主角身上的围巾,出现一次就要惊呼一次,双眼瞪圆,双手扪胸,双足踢踏,状如性饥渴闯进了天体营:“啊,两千多的围巾!两千多的围巾!”再比如CCTV的《艺术人生》,谁不为艺术家们无私奉献、死而后已的精神感动呢,独我表哥不然,皱着眉头研究女嘉宾的皮衣,研究不明白很自卑,觉得自己没学问;研究明白了就要说you know:“那件皮衣,you know?夏奈尔!要六万多!”
一条围巾干掉一年的收成,一件皮衣打败了一群牛,这就是21世纪的哲学。

这些天报纸一直在报道那个乞丐,说他正打算去西部投资,说他的奢侈生活,说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嗜赌狂:他过生日时搞了一个盛大宴会,有位政府处长祝他健康长寿,他说:“我跟你赌一百万,我肯定不会健康。”
我看着看着就会把他当成自己,在那个零下四度的夜里,我离他多么近啊,就像99元离100元那么近。可那个被称作“奇人”、“怪客”、“神秘富豪”的家伙,为什么他宁可把那1700万给乞丐都不给我?
1700万,我在心里一遍遍地数:一万元一捆,那就是1700捆,一捆一厘米,那就是十七米,据说一个人的财富总是跟身高成正比,可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到十七米啊。
哪个缺心眼没有过理想呢,我原来也想当科学家、文学家、格瓦拉,甚至想当洪兴社团的瓢把子,都是好角色。可慢慢地事情就变了,科学家们改行卖了茶叶蛋,长相精致的文学家都跑去坐台,糙一点的剃光腿毛,浪声叫喊,一个比一个性感,格瓦拉们做生意发了大财,转个身就成了员外,吃鲍鱼、养二奶,一天换一个丫环,还得是本科学历。除了瓢把子还在坚守理想,其他的好角色都钻进了钱眼,我还凭什么高尚?所以说“理想”跟“弱智”是同义词,有理想就是有前科,应该抓去劳教。看看那些开靓车、住豪宅、在电视上高谈阔论的家伙,那才叫聪明人呢,就像我表哥那样,诗人值钱的年代写诗,哲学好卖的年代研究哲学,等到什么都不值钱了,他就开始炒股,戴伯爵,穿阿玛尼,睡长腿黄发姑娘。有一次我我的打嗝同学讨论品位问题,说起表哥4000元的裤子,他义愤填膺:“王八蛋,呃!一条裤子够我吃半年,呃,王八蛋!”
可是谁不想当王八蛋啊,哪怕像我表哥那样最小型的王八蛋。有一天我和女朋友终于谈起了理想,之所以强调“终于”,是因为只有缺心眼才能让人生完整,而给“理想”加框,则是因为它们都已经死了,现在只是理想的尸体。

年龄 理想 为什么放弃 备注
8岁 数学家陈景润 数学家能赚几个钱呢 拿头撞树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14岁 少年英雄赖宁 放火的多了,救火者就不再享受政府津贴 哭泣的孩子坐在火窟中,守着一朵未及开放的花
18岁 政治家希特勒 当坏蛋更需要天赋 如果世界是一枚硬球,只有杀人者把它握在掌心
22岁 黑道英雄李逵 穷光蛋都梦想绑架富翁,而事实恰好相反 野蛮人之所以被鄙视,是因为他们吃人时从不用刀叉
25岁 白人比尔盖茨 给他洗脚也得通过托福考试 白种人需要自由,而黄种人只需要面包,这就叫作世界格局
现在
…… 钱

你一定觉得这个“钱”太大了,大到不像钱,但就是它撑起了21世纪的天堂。它是电,它是光,它是唯一的神话,也是我的super star。它是世间最后的信仰,每个成年人都是它的忠实信徒,还有那些早慧的孩子。我摩弄着那支万宝龙笔,微笑着,沉吟着,慢慢飘了起来,在空中喃喃呼唤我的天国:那些车,那些房,那些燕窝,那些保镖,那些长发飘飘的二奶……
“做梦吧你就,”我女朋友在二奶部分拍案而起,“看你那副德性!你要是能发财,我……我他妈把头都揪下来给你!”
那个头大约有五斤重,掏空了可以装200枚硬币,煮熟了够一个人吃两天。我惆怅地落回地面,眼睛呆呆地望着那张报纸,又把那1700万数了一遍,然后举起那支笔,慢悠悠地笑了起来,笔冠上的钻石正发出蓝幽幽的、醉人的光,“你知道这支笔值多少钱?”
她翻翻白眼:“不就一万多嘛,你自己说的。”
“错!”我摇摇头,“不是一万多,而是,三十六万!”
把祖母绿拿给蛇看,蛇就会流出眼泪。把钻石金笔拿给女朋友看,女朋友就会流出口水,她流着口水问我:“不会吧?那个人这么有钱?!”
我像伯爵夫人一样微微颔首,手如兰花,优雅地指向桌上的报纸(再来一副蕾丝花边的长手套就更带劲了):“你知道这个神秘客是谁?告诉你吧,事情发生的当天,他就在我身边。”
她满脸通红,站在那里直翻白眼,看样子马上就要晕过去了。我拿起报纸,笑眯眯地往卧室走,刚走两步,背后传来一声大喝:
“冷血!”她流着泪说,“瞒了这么久都不告诉我,冷血!”
咳,怎么说呢,爱上钱之后,我的血确实不那么热了。

财务部的大姐终于成功地把我拉进了教堂,她最近当上了财务经理,又管工资又管钱,不能不让我重视。不知道这算不算卑鄙,但据我所知,她们教早期也是这么干的,公元四世纪,有个叫涅斯托尔的长老对罗马皇帝说:你帮我铲除异教徒,我就给你天堂。连天堂都能拿来卖钱,还有什么干不出来?作为一个应该被铲除的异教徒,我一直搞不清天主教和新教有什么区别,当然我也不大care,被共产党教育了这么多年,起码的觉悟还是有。再说,既然她的主有那么大的神通,为什么不把人造得完美点?何苦弄一大堆罪犯出来,然后又费劲巴力地去拯救他们?还是国产神仙比较不out,像老孔丘那样,有力则行,无力则止,最多发发闷骚,绝不语怪力乱神,更不会脱了裤子放屁。
宗教也好,黑社会也好,都是瓢把子负责制。黑社会的瓢把子有时还讲道理,比如张三睡了他的女人,他决不会去把李四杀了。而宗教就差劲多了,杀人一点导向性都没有,《出埃及记》,因为埃及法老挡路,摩西瓢把子杀了那么多平民和牲口,人也就算了,你说牲口何辜呢。这牧师也很有意思,开始的时候赞美上帝,说着说着就成他自己的先进事迹介绍了,他少时聪明后来达,读过名牌神学院,跟过名牌神学家,去过几万个大洲大洋,还在爪哇国布过道,等等,每说三句话就要引用一次:“Dr.Willson说过……”这个威尔孙不知干什么吃的,说得那么神圣,估计是耶稣的近亲。一众信徒正身端坐,听得眉花眼笑,个个像被酥油浇了脑袋。我有点不耐烦,坐在那儿东张西望,从桌上的银器到墙上的壁画,逐个推敲它们能值多少钱,算到差不多一百万的时候,台上的牧师突然停了下来,袍袖一拂,笑容可掬地迎向门口,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这半年来我一直在找他,世纪墙公园、半山茶坊、名悦酒店……,他带我去的每个地方都走了一遍,用句修辞性的说法,真是油箱都跑瘪了,可他始终连个影都不见,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他死了,想想那天公园里的情形,说他是棺材里爬出来的我也会深信不疑。
他站在门口,简直就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中国干瘪版,头昂着,胸挺着,目如鹰隼,看谁谁都得一哆嗦,就那么随随便便一站,整座教堂似乎都矮了半截。
牧师几乎是驮着他进来的,不用说,这肯定又是钱的功劳,连这教堂都是他建的也说不定。前排的信徒知道来了大人物,纷纷起身让座,他点点头,缓缓地走到中间坐下,六七个小伙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清一色西装领带,裤线锋利得可以杀猪。我紧紧地盯着他,一颗心通通地跳,有点高兴,还有点莫名的忧伤,脑袋里翻来覆去只响着一句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牧师重新讲起了他在爪哇国的种种奇遇。他一点点转过头,盯着我看了半天,目光闪闪烁烁的,像是两团幽暗深邃的火,我看着他不停地笑,脸都笑硬了,他慢慢张开嘴,无声地说了一句话。
他说的是“以马内利”吧,“神与你同在!”可谁知道呢,在一个中国聋子看来,“以马内利”和“你妈的”几乎没有分别,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是一个意思。

夏奈尔:Chanel,世界顶级女装,1913年创立于法国巴黎,产品包括女装、香水、化妆品、皮件、手表、珠宝、太阳眼镜、鞋和各类配件等。著名的双C标志让全世界的名流为之疯狂,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士皮衣售价接近七万元,按八元一夜计,这件皮衣可以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廉价旅馆住上22年;按五元一碗计,这件皮衣可以买14000碗牛肉面,够一个壮年劳力吃上八年。
玛丽莲•梦露的名言:在床上,我只穿夏奈尔五号。
穿香,梦露的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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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菲拉格慕
“你能看见我吗?”
“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看不见我自己。”
那是在一间装修豪华、抬头就能看见碧海蓝天的办公室。他站在镜子前,身体轻轻地抖着,慢慢合上眼睛,对我说:“闭着眼,我就看不见我自己。”
如果我表哥在场,他一定会就此发表一番高见,比如主体论、感官物质什么的,说不定还要用拉丁语背诵某某人的希腊名言:人不可能认识自己。让人直想打得他去找牙医,但在我,我当时只有一个感觉:他疯了。

那天从教堂出来,他把几个小伙子打发走,开车带着我到处转,经过一处建筑工地,他对我说:“我原来就住在这里。”经过一片工业区,他说:“十年前,这里是一片坟地,你说那些鬼现在都去哪里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开越快,呼啸着闯了一路红灯,直开到无路之处。那时天已经快黑了,夕阳斜照,蚊蝇飞舞,两个赤裸上身的农民在庄稼丛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们。他呆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没有?就在那两个农民中间,你看,她还对我笑呢。”我浑身发冷,说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么女人?他不理我,手颤颤地指着窗外:“她过来了,你看,就站在你旁边,你看哪,她在那儿拍车窗呢,你说她是不是想进来?”
我足足寒颤了十几分钟,他低下头,在方向盘上趴了一会儿,低声问我:“咱们认识好几年了吧?”
“对,四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我说,“我这辈子啊,最大的幸运就是……”
他看着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我说:“我最近练成了一种法术,你信不信我能让你动不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大哥咱们回去吧,天都黑了。
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什么,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说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动不了了?
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后眼睛不眨地回答:“没错,我现在一动都不能动,大哥,你的法术真灵,咱们回去吧。”

坐在他对面,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混乱的,清醒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混乱起来却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有两个灵魂,一个在问,一个在答;一个在睡,一个在醒,可现在说话的这厮究竟是谁?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语,又有什么意义?
抱着自己睡在夜里
醒后怀抱空空
这是我表哥的诗,名字叫作《灵魂》。十年前有九十九行,现在只剩一句。

因为股票的事,我已经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办公大厅,我随时能感觉到那些眼神,它是热的,带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维持整个城市的运转。听听这些话吧:“经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经理,你好像越来越帅了哦!”连一向冷艳的老板小秘都会主动找我搭讪:“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我可替你说了不少好话,老板最近老夸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语:“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梦呓:“什么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我就是可以活得像个人了。”
这话是有来历的,我表哥前些日子买了一双五千多的鞋,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裤裆里夹了个手榴弹,生怕折了他至爱的名鞋:“看见这双鞋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吗?菲拉格慕,看看这荔枝纹!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惊叹,叹得我心中块垒丛生,忿忿不平地问:“菲拉格慕又怎么样?”
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纸巾擦了擦鞋上肉眼无法看见的灰尘,“这么说吧,全世界的皮鞋里,最舒适、最名贵、最奢侈的就是这菲拉格慕!你知道《纽约时报》怎么评价?没穿过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过!”
快过年了,我代表全世界无产阶级问候《纽约时报》他妈过年好。我悲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过了,可我呢?我怎么迈过那迢迢万里的一步?

那个保安问我:“经理,你上次找我什么事?”
我反问他:“如果有个机会能让你一次能赚上一百万,你干不干?”
他公然藐视我:“不是做梦吧?一百万,嘿嘿,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他横眉立目地表态,“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我的胃剧烈地疼了一下,感觉有个锋利无比的东西正势不可挡地杀来,每一秒都可能把这世界和我自己斩为齑粉。

在那间豪华的办公室里,我和他面对面坐了将近四个小时,一直没说什么话。他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仰面向天,身体一动不动,除了眼睛偶尔眨动一下,几乎看不出来他是个活物。我坐不住了,说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快走到门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来,慢悠悠地说:“看上什么东西你就拿一样吧,这地方……,以后不会有人来了。”
他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坟墓里,表情呆呆的,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又显得十分惊恐。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如果换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见了鬼,我也会开怀大笑的。
看看这豪华的坟墓吧,精致的手编地毯,毛茸茸软绵绵的,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着;还有这张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铿铿做响,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得值个好几万吧,没四五个人抬不起来;橱柜里有一堆石头和几个杯盘碗盏;书架上摆满了书,旁边是一匹青瓷的马、几个黑罐子,还有几尊亮闪闪的铜鼎,这玩艺儿我大概懂一点:越亮就越不值钱;笔筒里插着不少笔,肯定都不如我那支;那块镇纸摸上去滑滑的,应该是玉的吧,我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万一是石头的可就亏大了。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过去抱起了那台电脑。IBM的原装机,市场售价两万多,我可买不起。
“你爱钱,但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他慢吞吞地走过来,指指点点地说,“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万,这几个盘碗都是纯金的,这匹马品相不好,不过怎么也值十几台电脑;那六个鼎是范思哲收藏过的,他不识货,费了不少钱,我只花了六千美元;还有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洛口遗址最下层的出土物;”接着拿起了那块镇纸,直举到我的眼前,“这块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吗?一亿年的水。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洋泪玉,更难得的是它这么大,这么完整,而且几乎没有瑕庛。他们都说作镇纸太浪费了,应该雕成菩萨雕成佛,我说,神佛菩萨只配镇人,不配镇纸。”
我傻了。他像猫一样无声地走出去,站在客厅里嘿嘿冷笑:“出来看看吧,这是徐熙的《群芳谱》,除了白牡丹花瓣上那个乾隆御览的红章,其它堪称完美;这是米芾的《拜石帖》,真正的性情之作;这是宋徽宗最后的作品,《抚琴赏花图》,就画于靖康年间,六个月之后他就被金兵抓到了五国城,从此一辈子坐在井底;这幅字是隋炀帝过屈原墓时写的:君前别无人物,君去天下一空。隋炀帝位高才大,目空一切,得他一言之赏,何啻百万美金?这是隋朝展子虔的《河洛山川图》,故宫博物院有一件镇馆之宝,是他的《游春图》,1947年就卖到八百两黄金,号称是中国最早的山水画,其实我这幅比它还要早六年。”
他停了下来,似笑不笑地望着我,目光里甚至还有点忧愁。我满头满脸都是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他轻叹一声,慢慢走到窗前,双眼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这幅画是我最想给你的。为了它,我花了整整四年,托过不知道多少人,最后才从欧洲一个侯爵手里买下来。”
我的嗓子干得不行,结结巴巴地问他:“这……这是谁的画?值多少钱?”
“塔斯罗夫四世滴血之作,从不传世的《各各他山》,那几滴红色的泪就是他的血。”他轻轻地说,每一个字都像是惊雷轰在头上,“你看这个耶稣是不是有点奇怪?对,因为他多了一条尾巴,还有这十字架,看见了吗?那是人的骸骨。因为这幅画,塔斯罗夫被斩手、剁脚、割鼻、摘眼、剥皮、剜心,直到咽气也不肯忏悔,死后一百年间十七次掘墓鞭尸。我为它花了260万英镑,那是七年前,现在,……,四百万吧。”
四百万英镑,合人民币五千多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地上,一身酸软,还在连连不断地打着嗝:“我不要电脑了,我……”
“机会只有一次,兄弟。”
“我要那幅画!我要那幅画!”
接下来的事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我跳过去就要摘那张画,他把我推开,我又扑过去,他推开,我再扑过去,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我浑身流汗,脸上的肌肉突突地跳,心里有个声音轰轰地响:“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一扇门轻轻滑开,那几个小伙子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齐刷刷地站在他身后,冷冷地看着我。我机灵灵打了个冷战,心头一下子明白起来,汗下如雨地跟他道歉:“大哥,对不起,我忘形了,我……”
他就是这时候开始不正常的。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会儿,他突然笑了起来,伸手摘下了墙上的画,嘶拉一声地从框里揪出来,然后抄起剪刀就开始剪,那几个小伙子也不拦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那五千多万剪得粉碎。剪完了,他捧起那堆碎片走过来,哗的一声扬到我的头上,满天雪花飞舞。在纷纷扬扬的碎片中间,他两眼血红,面色苍白,哈哈大笑着说:“好吧,你要我就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

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意大利名鞋的典范。品牌创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产品包括时装、皮具、手表、皮鞋及各类饰物等。菲拉格慕的制鞋艺术与工艺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的钟爱,有“好莱坞红星的造鞋师”之誉。歌星麦当娜、影星奥黛利•赫本、索菲亚•罗兰、玛丽莲•梦露、球星迈克尔•乔丹、美国总统前克林顿、英国皇妃戴安娜、温莎公爵夫妇、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等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拥趸。
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双菲拉格慕皮鞋售价超过5000元,笔者曾见到一位温州商人一次购买了四双不同款式的皮鞋,总价格超过两万元。这笔钱如果买成廉价洗衣粉,可以买一万包;买十月份的桔子,可以买超过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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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8 23: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拉斐
那间办公室占了整整一层,足有1200平米,有客厅、卧室、秘书间、会议厅,简直就是座小皇宫。卧室像是从来没人睡过,一条巴蕾丽丝牌的鸭绒被随随便便地丢在床下,连包装都没拆,标价十二万元。酒柜里有一瓶拉斐庄园1787年的名酒,价值十六万美元。沐浴间的中央有一个大得不讲理的浴缸,两头大象在里面洗澡也会感觉孤独。会议厅里摆着42套杯碟,是瓷器世家rosenthal和范思哲公司合作生产的精品,每个碟底都有一个著名的美杜莎头像。
美杜莎。蛇身人面的妖精。当她注视一个人,那个人就会变成石头。
他穿着咖啡色衬衫、藏青色裤子,还有一双样式普通的鞋。大班台上散乱地放着几张书签,上面有诗有画,竹林青青,僧舍宛然,面孔遥远而模糊。其中一张是临江秋望图,画中枯草如雪,木叶纷飞,一个人独立江岸,长发飘摇,不知道是男是女,也不知道是哭是笑。旁边有两句诗:空山岂无意,而今从东流。这是中国文化里关于自杀最隐晦的说法。另一张画的是日落江流,群鸦漫飞,一人背面向世,白衣飘飘,正在将行未行之时,整幅画用笔柔和至极,却隐隐显露决绝不回之意,旁边也有两句诗:
拂别帝京数声笑,
江左一揖雪茫茫。
“这是一个谜语,”他若有所思地说,“一个谜语。”
关于谜底,他始终没说,而我也没问。

我一遍遍地回忆,每个细节都那么清晰,但我还是觉得那是一场梦。六百万的玉石镇纸,五千万的画,我什么时候见过这些东西?还有,我怎么知道那方镇纸值六百万?他没说过,那我又是听谁说的?
那幅画我后来陆陆续续地知道了一些,它的另一个名字叫《长尾基督》,在西方文化里这就是魔鬼的意思。作者塔斯罗夫是十五世纪最耸人听闻的渎神者,传说他曾经拿婴儿头骨当墨水瓶,还有一种说法比较离谱,说那幅画中有一种邪恶力量,只要看上一眼就会魔鬼附身。
问题是,我真的看过那幅画吗?拖着长尾巴的基督、人骨十字架、用血画成的泪,为什么我全无印象?是谁抹去了我的记忆?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也没有再把我当成重要人物,我天天上班、下班,一般不说话,实在需要开口时我就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又沙又哑,含含混混的,好像是从另一个人腔子里发出来的。
只有一次我梦见了那幅画,它没有碎,像原来一样端端正正地挂在墙上,只是画面模糊不清,像蒙着一层水雾,我伸手去擦,每擦一下颜料就纷纷驳落,最后只剩下一个空空的框。
我的梦里有一个框,框里一无所有。

每个月底我会收到4700元钱,供房1900、吃饭700,再加上其他的花用,我每个月都能存八百块钱。两年来我的帐户里多了两万多元。如果能工作到六十岁,我会有30万元,可以买75吨大米,15吨牛肉,或者是四件夏奈尔皮衣,十五双路易威登漆皮鞋。
穿着夏奈尔皮衣和路易威登的鞋,我轻轻走过一生,再也没有任何理想。
“施瓦辛格有七辆悍马,泰森有六辆;汤姆克鲁斯开路虎揽胜,小甜甜布兰妮开雪佛兰房车,姚明开宝马745,成龙开劳斯莱斯,麦当娜开迷你Cooper,流行天后阿奎莱拉开迈巴赫,连你表哥都开上索纳塔了,再看看你……”
我低下头,耳边响起一个又沙又哑的声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已经连着开了九把大,我就想:下一把肯定开小,就把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了‘小’上。最后你猜怎么样?哈哈,骰盅一开,一二五,小,果然是小!我一把就赢了两万多!”
公司今年效益不错,老板安排我们几个中层员工去港澳旅游,表哥知道后特地来给我辅导赌场常识,顺便炫耀一下他惊人的智慧:“进赌场有几个要诀:第一、挑荷官;荷官就是操纵骰盅的人,you know?面相凶恶的,不跟他赌;女人,不跟她赌;又瘦又奸的,不跟他赌!专找那种看上去软弱可欺的荷官,为什么?因为气势上你首先要压住他!第二、千万别信什么规律,没有规律,只有概率!第三、不要押大小,——押什么?押单双、押点数!别人都押大小,啊,你跟着押,一把就把你收了去!再说点数,一颗骰子出‘四’的概率有多大?六分之一!三颗呢?二分之一!三颗骰子摇四次,那就是百分之两百!”
文科生就是这么算账的。我笑得牙都掉了,比比划划地给他讲概率学:“不是这么算的,表哥,一颗骰子……”讲了半天讲不明白,转身到抽屉里拿出纸笔,打算好好给他上一堂数学课。
那支万宝龙静静地躺在角落里,两年多没用过,笔身已经沾满了灰,我把它拿起来,笔冠上的钻石依然幽幽地闪着光,我女朋友问:“表哥,他说这支笔值36万,你信吗?”表哥的声音:“36万,不可能吧?……”
我听着听着,突然眼前一花,身子晃了一晃,扑通一声栽到了沙发上。

如果好赌能算美德,那么中华民族就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在赌场里转了一圈,感觉就像回了趟姥姥家。看见的全是黄皮肤,听到的全是山东话、河南话、四川话……,简直就是春节晚会的民族大合唱。据说这几年中国人光在赌场上就被人赚走了几千亿,几千亿啊,数一数就得累死不少人。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自己不搞赌场,你说在甘肃、宁夏那些地方开几个赌场,西部大开发该省多少事。现在可好,全让洋鬼子和二鬼子赚去了,看看台下那个装钱的箱子,至少能装两三百万吧,每隔几小时就能装满一箱,他妈的,我也不要多,给我这么一箱就够了。
我揣着两千元的筹码到处转悠,心跳越来越快,鼻尖也见汗了。在一张台上押了一次“大”,赢了一百块。到另一张台上押了一次“单”,又输回去了,我不服气,按照表哥的教导,连着押了四次点数“四”,三次输一次赢,白白损失了两百元,看来这文科生的算术确实不怎么灵光。跟我同来的人这时都走散了,一个都看不见,我输得有点心虚,不敢再下注,拿着筹码到处转,走过一张挤得风雨不透的赌台,我探头张望了一下,远远地看见了我们公司的副总。
他满脸是汗,连外衣都脱了,半露着胖嘟嘟的胸脯,这厮来的时候带了六千美元,说是要大干一场,“赢了开宝马,输了回家卖老婆,他妈的!”看样子他老婆该准备他妈的嫁妆了。我跟他打招呼,他视若未见,袖子撸了撸,哗地往“大”上甩了一大堆筹码,至少也有一万元吧,吓得我差点咬了舌头。再看台上已经堆满了筹码,不光是大小单双,连八点、九点、十点、三骰相同的“豹子”上都押了不少。还没等我出手,荷官已经叫完last call,骰盅响了响,铿然打开,二二五九点小!台上一片轰响,旁边有个四川人大声嚷嚷:“妈哟,出鬼了,连开十一把小!”
对面的副总眼都红了,手上青筋暴突,掏出信用卡扔给荷官,换回了一大堆筹码,估计至少有两三万,他想都不想就全押在了“大”上,然后就在那儿咬着嘴唇发狠,看样子不光不认识我,连他爹是谁都忘光了。我笑了一会儿,想我还是别押了,先看看情况再说。
这把六点,又是小,连开十二把小!人群像疯了一样,还没等荷官收完付清,一堆堆、一摞摞、一片片的筹码就押了上来,几乎堆满了每一个方格,一边押一边大呼小叫,脸瘪着、眼瞪着,头上汗流,手上筋抖,那模样就像被驴踩了,要不然就是被驴它姥姥踩了。我也有点激动,已经连开十二把小了,下一把总该是大吧,想起表哥的成功经验,心头一热,拿起那1800元就就往“大”上搁。
有人从后面拍了我一下:“别押大,押小!”当时那张赌台围了足有200人,挤得连身都转不过来,我也没去想说话的是谁,不过人在赌场,心理真是特别脆弱,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改变主意,我心里一动,手在空中颤悠了一会儿,狐疑不定地押在了“小”上。
赌大小的有两种人:第一种人押熟,上一把开大,他第二把还押大;第二种人押生,开大就押小,开小就押大,输了就加倍重押。从理论上说押生客是不会输的:总不会一直开大或开小吧?只要押中一次就能全赢回来,当然前提是带的钱足够。传说澳门赌场曾经连开过34把大,一张赌台在两小时之内收进几亿赌资,不知道有多少押生客倾家荡产。2的34次方,算去吧,就算第一次只押一百元,押到最后一把也是一万七千多亿,三个比尔•盖茨绑在一起都不够输的。
叫完last call,筹码还是不断地押上来。荷官摆了个“停止下注”的姿势,按动开关,骰盅里传出一阵格楞楞的响声,我瞪大双眼,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过了几秒钟,耳边炸雷似地一响,那个四川人嗷嗷地叫:“小!又是小!日他先人哟!连开十三把小!”
我心中狂喜,想起那个教我下注的人,转过头到处张望,视野中不管男女老少,一律额头冒汗、鼻孔翕张,大咧着惊愕不定的嘴。正一个个地辨认,失踪两年之久的他从人缝中挤了进来,帮我把那三千六百元拢到眼前,满脸是笑:“你也来赌啊?”
我说我就是玩玩,然后问他:“大哥,这把押什么?”
他手里一直拿着两个一百元的筹码,摆弄得卡嗒作响,听见我问话,他远远地把那两个筹码扔在了“小”的框里。我有点不放心,“还是小?十四把小?不可能吧。”
“押熟只输一次,押生倾家荡产。”他背了一句口诀,显然是精熟此道。我一下子来了勇气,拿起那三千六,眼都不眨地全押在了“小”上。
果然开小!面前的筹码登时又多了一倍,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再看对面的副总已经成了一条死鱼,嘴巴大张,满脸死灰,汗水淌得能打湿内裤。还有那个四川人,骰盅开后他就再也没说过话,瞪着眼看了半天,最后跄跄踉踉地走了出去,不知道拿钱还是跳楼去了。我问身边的高手:“大哥,这把咱们押什么?还是小?”
他站起来招招手,人群外面几个小伙子排开众人,众星捧月一样围到他身边,其中一个掏出一摞方方正正的大筹码,他接过来对对齐,缓缓地推到“小”的框里,这种筹码我见都没见过,不知道代表多少钱。那个荷官看得脸色大变,探过身来说了一句话,我离得近,听着好像是请他回什么地方去,他笑着指指我:“他在这儿,我就在这儿。”荷官咧咧嘴,指着面前的筹码堆悻悻地摊开双手,估计是说他输了赔不起。整张赌台一下子静了下来,人们纷纷转头,好奇地盯着他。他想了一会儿,点点头,让荷官把那摞筹码推回来,然后对我说:“走吧,咱们换个地方赌,这里太挤了。”

拉斐:Lafite,极品法国红酒的代名词。拉斐堡位于波尔多酒区的梅多克分产区,早在十八世纪就成法王路易十五的宫廷御酒,1855被评为波尔多顶级葡萄酒庄之一,几百年间深得各国王公贵族和社会名流的喜爱。小说中那瓶价值16万美元的1787年名酒,瓶身上即刻有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的姓名缩写,是史上最贵的葡萄酒之一。另一瓶同样刻有Th.J.标记,同样是1787年出产的Margaux(玛戈)酒庄红酒,曾经叫出50万美元的高价,后因意外破碎,仅保险赔付金即达22.5万美元之多,成为史上最贵的碎酒瓶。
在中国大陆的酒店里,一瓶1982年的拉斐红葡萄酒售价28888元,相当于五个中国民工全年的工资收入,如果买普通散装白酒,可以买十五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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