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咖啡日语论坛 返回首页

Olympic的个人空间 http://www.coffeejp.com/bbs/?214840 [收藏] [复制] [RSS]

日志

转载网络小说营利案宣判

已有 291 次阅读2011-11-23 06:50 |个人分类:社会|

上海首例转载网络小说营利案宣判
2011-11-23 05:54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王治国 陈琼珂

  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转载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所有的网络小说500部,每个月收入3万多元。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及扣留的12块硬盘予以没收。

  “偷书贼”月入3万多元

   武汉人王某喜欢看网络小说,由于做过网管,对怎样建网站颇有心得。2008年,他用买来的2552.net域名做了个小说网站,取名“吾爱文学网”,偷 偷转载他人的网络小说,他将网站首页等内容存储在国外租用的3台服务器上,又将网站数据和小说存在浙江绍兴租用的5台服务器上。由于网站域名不在国内,一 般情况下很难被发现。

  网站建起来,需要有源源不断的内容吸引人气。可王某的网站既无原创作者,又无合作伙伴,1年下来刊登小说不到 1000部,点击量更是少得可怜。在“同行”的指点下,王某花1000元买了套可自动下载小说、更新章节的采集软件。王某与几个盗版网站版主联手,每天轮 流下载起点中文网最新的16篇文章,然后共享。

  去年9月,吾爱文学网点击量上去后,王某向百度广告联盟发出加入申请。这种广告联盟的盈利模式是:大网站组织小网站集合,由大网站寻找需要发布网络广告的客户,然后在加入联盟的网站上投放,最后根据点击量,对获得的广告费按比例分成。

   据王某交代,他每天的工作是值班6次到7次,每次从起点中文网下载16篇最新的小说,一次的更新时间是1小时。也就是说,王某每天工作时间在7小时左 右。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王某扣税后的总收入达16.8万余元,平均月收入3万多元。公诉机关最后认定,王某从吾爱文学网获得的广告收益为22.6万余 元。

  百万元卖掉网站避风头

  今年年初,我国开始严打网络盗版,以VeryCD、影视帝国为代表的一批网站相继转型或关闭,王某内心隐约感觉到一些不安。2月22日,他通过中介将网站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四川女网友。

   “因为网站已经成熟,收益也在稳步攀升,扣除流量费托管费,月利润可以做到将近4万元,所以她才会买。”王某说。卖掉网站的第2天,王某马上躲进武汉市 的一家宾馆,他以为这样做可以逃避惩罚。然而一切为时已晚:2月17日,盛大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吾爱中文网盗版的502部网络小说名单;2月26日凌晨 2时,王某被上海警方抓获。

  记者试着在网上输入“www.2552.net”,发现网站仍在运行;在搜索栏中输入起点中文网的知名小 说《暗黑破坏神之毁灭》,还能点击阅读。蹊跷的是,文章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月25日晚8时12分,与王某落网仅隔6小时。经司法鉴定,吾爱文学网所登载的 502部小说中,有500部与起点中文网的同名网络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起点中文网对涉案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 权,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500部,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情节严重, 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http://sh.xinmin.cn/minsheng/2011/11/23/12769834.html


雷人

鲜花

鸡蛋

路过

握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小黑屋|手机版|咖啡日语

GMT+8, 2024-4-27 19: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