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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族与国家的起源[转]
时间:2012-04-20 14:21:17  来源:  作者:


日本语是由亚洲大陆北方系统语言和南方系统语言混合而成的“混合语”,这也可以佐证日本民族是亚洲大陆北方人集团和南方人口集团混血而形成的“混合民族”,最后成为一统的大和民族。
与日本民族形成一样,日本国家的形成也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由于日本出现历史文献的时代较晚,因而我们只有借助日本周边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历史文献,以及日本的考古发掘资料,来追溯这一过程的原委。
一般认为,在弥生时代前期和中期(约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在北九州和畿内地区已出现了许多“原生小国”。中国正史《汉书.地理志》记载说:“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其中的“白余国”,虽非确数,但也反映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这一时期,在日本列岛小国林立的状况。《后汉书.倭传》则记载说:“自武帝灭朝鲜,使驿通于汉者三十许国。”虽不能说日本列岛上的这些小国均有条件与汉朝建立交往关系,但“三十许过”的数字要比“百余国”少了许多。这大约可以反映出这些小国在逐渐向地域统一的方向发展。《后汉书.倭传》特别提及其中的“倭奴国”,说“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其中提及的汉光武帝于公元57年赐给倭奴国王的印章,在1784年2月(旧历)于福冈县志贺岛被发现了。这是一枚长宽约为2.3厘米、厚0.8厘米的金印,蛇形纽,阴文篆书“汉委奴国王”5个字。在相当长时间内,一些人对此印是否汉代遗物表示怀疑。但是,近年来在中国先后发现了“滇王之印”(1957年)、“广陵王玺”(1981年)、“文帝行玺”(1983年)等汉代印章。“汉委奴国王”金印与这些汉代印章在纽式、形制、重量或字体上相似。由此可断定“汉委奴国王”金印确系汉代遗物,也可证明中国史籍对当时日本国家状况的记载大体无误。此外,从日本的考古发掘资料来看,在以九州北部和大阪湾沿岸为中心的近畿地区,发现了一些属于这一时期的人群集中生活的据点集落遗址。这些集落遗址大都周围筑有壕沟。这些据点集落遗址 中,均出土了一些反映少数人已具有某种权威的随葬品,如铜镜、铜剑、铜矛、铜戈、铜铎、玉器等。在有的遗址中还出土了用于战争的铁制武器,如铁镞等。这些考古发掘资料表明这些集落的内部已有上下贵贱的区别,对外已进行战争。因而,每一个集落都可能是一个“原生小国”,当时的日本列岛确实存在过“百余国”并立的状况。
中国史籍《三国志.魏志.倭人传》则较为详尽地记载了稍后逐渐形成的地域大国邪马台国的社会政治状况。邪马台国约存在于公元2世纪初至公元3世纪后期。在邪马台国内,已有上下尊卑区别,“尊卑各有差序,足相臣服”。也出现了阶级区别,有称为“国大人”和“大人”的贵族统治阶级,有隶属于“大人”的被统治阶级“下户”,还有更为低贱的可作赠品的“生口”和可作殉葬品的“奴婢”。邪马台国已形成国家机构。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为王,“其国本亦以男子为王”,以后经内乱“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在女王卑弥呼统治时期,其下设辅臣“有男弟佐治国”。女王卑弥呼居城池内,还有常备军守卫。“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中央一级的官吏,还有分管政治、贸易和外交的“大率”、“大倭”和“大夫”。邪马台国已有租赋制度,“收租赋,有邸阁”;也有刑罚,“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邪马台国还监督与控制着同一地域的其他小国,如“斯马国”至“奴国”的21个小国和“伊都国”等。女王卑弥呼曾多次遣使曹魏,并受到魏明帝的册封,称“亲魏倭王”。卑弥呼女王死后,葬仪隆重,“大作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三国志.魏志.倭人传》有关邪马台国的记载表明,邪马台国已是控制相当大地域的阶级国家,尽管其阶级分化与国家机构仍未尽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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